牡丹江省公安处
牡丹江省的政府工作部门
1946年4月15日,绥宁省政府在牡丹江市成立,内设保安处,处长陈文治。下辖牡丹江、东安2市和宁安、穆棱、东宁、绥阳、密山、鸡宁、虎林、林口等8县公安局。
前身
5月,增设五林县。6月,将东安市和密山、虎林、鸡宁3县划归合江省管辖,8月,增设新海县,是时,全省辖1市7县公安局。同年10月7日,根据东北各省行政联合办事处行政委员会(简称东北政联)9月24日决定,撤销绥宁省建制,改为牡丹江专区(直属东北政联)。
沿革
1947年8月,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的决定,将牡丹江专区与合江省的东安专区合并设牡丹江省。两个专区公安处亦合并为牡丹江省公安处,处长严佑民,副处长白步洲。下设秘书科、保安科、总务科、公安大队。下辖:牡丹江、东安2市和宁安、镜泊、新海、五林、穆棱、东宁、绥阳、林口、鸡宁、密山、虎林、宝清、饶河、永安等14县公安局。
1948年7月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牡丹江省建制,将原牡丹江专区所辖1市、7县划归松江省管辖;将原东安专区密山(东安市并入)等6县划归合江省管辖,公安机关亦随之划归两省管辖。
参考资料
第一章省级机构.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5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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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前身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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