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步洲(1917~1987) 陕西省清涧县赵家山人。1934年加入共产党。曾任清涧县公安局局长,松江省公安处副处长。建国后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侦察监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副厅长等职。.
人物简介
白步洲(1917~1987) 陕西省清涧县赵家山人。1934年加入共产党。曾任清涧县公安局局长,松江省公安处副处长。建国后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侦察监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副厅长等职。
东北工作
1936年6月,党中央成立了东北军工作委员会,周恩来任书记,中共陕北省委也成立了安塞东北军工作委员会,下设安塞、高桥川两个办事处,马文瑞兼任安塞办事处主任,白步洲任高桥川办事处主任。建立了安塞、高桥川两个市场,三天一集,动员群众卖给东北军粮食、柴草、蔬菜、肉类和其它农副产品。广泛开展了争取东北军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抗日战争胜利后,白步洲被派往东北。1947年8月,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的决定,将牡丹江专区与合江省的东安专区合并设牡丹江省。两个专区公安处亦合并为牡丹江省公安处,处长严佑民,白步洲任副处长。
1948年7月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牡丹江省建制,将原牡丹江专区所辖1市、7县划归松江省管辖,白步洲任松江省公安处副处长。
从东北回来后,白步洲到江西工作,1949年6月30日中共江西省委于南昌召开的第三次省委会上,决定成立中共吉安地方委员会、李立、李庭序、吴青光、白步洲、曾敬烦、于英川为地委常委。
审讯战犯
1953年11月,
周恩来总理指示,中央决定尽快对在押战犯进行侦讯,侦讯工作由最高人民检察署负责。
1954年1月,东北战犯管理所孙明斋所长到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三年多来管教日、伪战犯工作情况。 担任刑事厅厅长的白步洲与高检领导一同听取了一整天的工作汇报,包括在押战犯的构成、现实表现以及苏联方面移交卷宗情况等等。
195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署组成“侦讯日本战犯工作团”,为对外保密,简称“东北工作团”,在高检党组领导下,实行委员会负责制。李甫山任主任委员,白步洲与井助国、权维才任副主任,工作团讯问室分成第一、第二、第三讯问室。第一讯问室主任白步洲、副主任李放,负责对日本行政、警察、宪兵、特务系统的战犯的审讯工作。
1954年3月下旬,前往抚顺,开始了为期两年半的对日本战犯的侦查、起诉工作。
高检工作
1954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签发了第一批拟任检察员名单,呈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核任命。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白步洲等31名检察员颁发了任命通知书,他们成为了新中国第一批检察员。
1957年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了《组织力量反击右派猖狂进攻》的党内通知,政治风浪铺天盖地,检察机关也无法幸免。高检院“冒”出了22名右派分子。一厅厅长王立中、二厅厅长赵文隆、三厅副厅长白步洲、铁路水上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刘惠之等都名列其中。他们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利,整日写检查、参加劳动。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会议通过决议:撤销右派分子白步洲等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随后白步洲被开除了党籍。
文革结束后,白步洲平反,重新出来工作,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副厅长。
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白步洲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1985年6月18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辞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