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时代,一般指
一战以后,经济
大萧条以前的这段时间。
简介
弗兰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于1896年9月24日出生在美国
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个商人家庭。他在
中学时代就对写作产生了兴趣,在
普林斯顿大学学习期间也热衷于为学校的刊物和剧社写稿,1917年辍学入伍后,更在军营中开始了长篇小说的创作。1918年,在
亚拉巴马的
蒙哥马利附近驻扎期间,菲茨杰拉德爱上了18岁的南方少女泽尔达·赛尔,对以写作来获得成功有了比以往更强烈的渴望。退伍后,他继续坚持写作,终于在1920年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
人间天堂》。
《
人间天堂》的出版让不到24岁的菲茨杰拉德一夜之间成为了美国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一个星期后,他与泽尔达在纽约结了婚。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年轻,迷人,拥有金钱和名望,是一对令人艳羡的金童玉女。他们活跃于纽约的社交界,纵情地享受爱情、年轻的生命以及成功的欢乐,过着夜夜笙歌、觥筹交错的生活,后来又长年在欧洲居住。但由于讲究排场,挥霍无度,他们的生活渐渐捉襟见肘。泽尔达因
精神病多次发作被送进
精神病院,菲茨杰拉德也染上了
酗酒的恶习。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因为
心脏病突发死于
洛杉矶,年仅44岁。
在二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中,菲茨杰拉德发表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夜色温柔》和《最后一个巨头》等长篇小说,以及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925年出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写作生涯的顶点。这部小说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财富和成功掩盖下的未被满足的欲望,反映了20年代“
美国梦”的破灭,深刻地揭示了角色性格的矛盾和内心的冲突,同时也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菲茨杰拉德杰出的才华和
写作技巧。《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誉为当代最出色的美国小说之一,确立了菲茨杰拉德在
文学史上的地位。
与菲茨杰拉德
菲茨杰拉德创造力最旺盛的时期是美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年代。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1918),经济
大萧条(1929)还没有到来,传统的
清教徒道德已经土崩瓦解,
享乐主义开始大行其道。用菲茨杰拉德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菲茨杰拉德称这个时代为“
爵士乐时代”(一般指
一战以后,经济大萧条以前的约十年的时间),他自己也因此被称为爵士乐时代的“
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由于他本人也热情洋溢地投身到这个时代的灯红酒绿之中,他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个时代对浪漫的渴求,以及表面的奢华背后的空虚和无奈,并在他的作品中把这些情绪传神地反映出来。在他的笔下,那些出入高尔夫球场、乡村俱乐部和豪华宅第的
上流社会的年轻人之间微妙的感情纠葛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他们无法被金钱驱散的失意和惆怅更是无处不在。他的作品经常以年轻的渴望和
理想主义为主题,因为他认为这是美国人的特征;他的作品又经常涉及感情的变幻无常和失落感,因为这是那个时代的人们无法逃遁的命运。
成功原因
虽然作家们通常写的都是自己的所看所思和所想,也就是对自己时代的观察——即便是历史体裁的小说,一般也是这种观察的变相的体现——可是很少有作家像菲茨杰拉德那样强调自己和所处时代的那种水乳交融的关系。初登文坛的作家习惯于强调自己时代的重要性和独特性——这并不让人费解,毕竟人类的数千年的历史对于他们来说是纸面上的抽象的概念,而他用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爱恋、痛苦和追忆去塑造的那个时代自然是惟一的由血和肉构成的。如果你再自恋一点再勇敢一点,你难免会像菲茨杰拉德那样沉浸在时代的幻梦之中不可自拔。
文学从来就不是空中楼阁里的物件,它和
意识形态的关系向来是复杂地缠绕在一起的,在那个年代左倾的作家是走在时代前列的,像德莱塞、
辛克莱·刘易斯、
厄普顿·辛克莱、
约翰·多斯·帕索斯等作家都拥有广泛的影响力。菲茨杰拉德一度宣称自己是
社会主义者,而且对于他混迹其中的那个时髦的社交圈始终怀有隐蔽的敌意。但他对他所抨击的“
有闲阶级”其实是情绪复杂的,其中混杂着向往、不齿和怨恨,这种暧昧的态度当然不会为当时那些“旗帜鲜明”的左翼作家们所接受,但是他的小说最终却受惠于这种暧昧,他对自己身在其中的那个阶层的批判因而显得更为丰满和有说服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左派观点不再那么时髦时,菲茨杰拉德那些更关注个人感受的小说似乎更受批评家和读者的青睐了,当年菲茨杰拉德颇为妒忌的辛克莱·刘易斯和约翰·多斯·帕索斯似乎不再是他的对手了,美国近年出的数种文学史在列举那个年代的代表作家时,能和菲茨杰拉德相提并论的似乎只有福克纳和海明威,但这远非定论,而是此时代的文学风尚的表露而已。实事求是地说,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在处理广阔的社会题材方面确实较弱,他的小说总的来说处理的是社会的一个较窄的层面,其中充斥着形形色色华而不实的舞会、酒会和狂欢,就连他自己比较偏爱的处理1919年五一节大游行的小说《五一节》(那几乎是他惟一一部直接处理重大
现实题材的小说),也是通过对
耶鲁学生舞会的描述顺便带出的。我们在菲茨杰拉德小说中看到过多少个散发着浪漫气息的舞会啊,而且往往是某个心事重重的青年在人丛中寻觅他光彩夺目的姑娘。
菲茨杰拉德和他的小说 他有着卓越的诗人才会有的那种
抽象能力,这使他的小说就算是记载个人化的生活和较窄的生活场景时,仍然能让你明确地意识到这是一部“史诗”。
如果我们能给予题材应有的重视的话,可能菲茨杰拉德还算不上是一位大作家,但是他自有其过人之处,那就是他的小说中经常流露出的浓郁的诗人和梦想家的气质和风格。作为小说家,他最为倾心的作家却是英国
浪漫主义诗人济慈。他把自己和济慈划归同一种类型,“成熟得早的才华往往是属于诗人类型的,我自己基本上就是如此。”的确,他对世界的观察是细腻的诗人式的,往往能在普通的场景中发现动人心魄的美,这也是他拯救他的小说于寻常场景的屡试不爽的灵丹妙药。现当代小说家往往自动地将客观描写当做自己需要谨守的首要法则,就像福楼拜那样,少有人再像19世纪的作家那样离题千里大发感慨了,可是这等于是主动放弃了一种手法,虽然这种方法的运用带有极大的危险性,换句话说,只有那些真正高明的作家才敢动用。而菲茨杰拉德正是这样的作家,就这一点,不妨将菲茨杰拉德和他同时代的两位作家作一个比较。海明威的小说善于紧紧抓住人物的行动和对白,小说显露出来的首要品质正是他追求的硬朗,当然这种品质也是整个
现代主义一再确认和追求的,这使他的小说很容易获得不无教条倾向的批评家的赞誉。托马斯·伍尔夫是那个时代另一位被誉为天才的作家,他也是才华横溢长于抒情的,可是他的小说语言抒情得多少有些陈腐——尤其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就这一点而言,他和菲茨杰拉德还不在一个档次上。菲茨杰拉德小说的诗意不在于表面的诗化的语言,而是在于他的整个感受方式是诗歌式的,他有着卓越的诗人才会有的那种抽象能力,这使他的小说就算是记载个人化的生活和较窄的生活场景时,仍然能让你明确地意识到这是一部“史诗”。
菲茨杰拉德最重要的小说《
了不起的盖茨比》篇幅并不长,译成中文之后只有12万字,可是由于菲茨杰拉德出众的抽象能力,这部小说所承载的意义远远超出了通常这么长的篇幅所能承载的。它几乎成为一个时代的寓言——甚至一个有关美国梦的寓言。这部小说结尾部分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而且有同感的人显然不在少数,数部美国文学史都便利地将它当做对那个时代文学描述的总结,它成功地将一部表面上看起来不无感伤情绪的爱情小说提升到广义的诗的高度。在创作长篇小说的同时,菲茨杰拉德还写了160余篇短篇小说,翻译成中文的有22篇,其中新版的《
疯狂星期日》有16篇,另外还有早几年出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有8篇(《阔少爷》和《疯狂星期日》两篇是重合的)。总体而言,他的短篇小说成就不如长篇,这些短篇小说大多是给一些流行杂志撰写的,因为它们可以支付更高的
稿酬。这些小说通常都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华美的修辞,以及上流社会人士的喜怒哀乐(当然,杂志对于上流社会总是趋之若鹜)。译成中文的这些短篇小说已经是他各个时期比较有影响力的作品了,可是他早期的小说——比如《头与肩》、《伯尼斯剪发》、《近海海盗》等——还脱不出校园小说的窠臼,尽管小说本身写得生动流畅,但是无论社会意义还是
文学价值都不大。他最好的短篇小说是《阔少爷》和《五一节》,前者不动声色地抨击了所谓的
上层社会的虚伪,而后者则是对现实重要题材所做的一次有深度的尝试。这两篇小说在菲茨杰拉德一贯的细腻之余,还有着菲茨杰拉德通常并不具备的硬朗和力量。《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和《本杰明·巴顿奇特的一生》则是他最为别致的小说,两篇小说都充分发挥了他幻想的特质,像是出自爱玩
超现实主义理念的意大利小说家(比如皮兰德娄或卡尔维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