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鼎
元末明初明廷忠臣
熊鼎(?-1375年),字伯颜,临川人。元末明初明廷忠臣。早期中为举人,组织乡里人抵挡乱兵,拒绝加入陈友谅而应朱元璋之召。朱元璋建立政权后,负责建立朝廷礼仪,后又参与编撰《起居注》。
人物生平
元末起义
《明史·熊鼎传》:元末举于乡,长龙溪书院。江西寇乱,鼎结乡兵自守。陈友谅屡胁之,不应。邓愈镇江西,数延见,奇其才,荐之。太祖欲官之,以亲老辞,乃留愈幕府赞军事。母丧除,召至京师,授德清县丞。松江民钱鹤皋反,邻郡大惊,鼎镇之以静。
熊鼎元末乡试中为举人,主持“龙溪书院”。江西兵乱,熊鼎组织乡兵自卫。陈友谅多次胁迫他加入其反元队伍,但遭到拒绝。邓愈镇守江西,认为熊鼎是个奇才,多次请求相见,并向朱元璋推荐。朱元璋想任熊鼎官职,熊鼎以父母年迈为理由而推辞,只愿留在邓愈幕府中参赞军事。熊鼎母亲去后,守孝期满,被召至京师,授德清县丞。松江民钱鹤皋叛乱,邻郡大受震动,而熊鼎却镇静如常。
吴元年
《明史·熊鼎传》:吴元年召议礼仪,除中书考功博士。迁起居注,承诏搜括故事可惩戒者,书新宫壁间。舍人耿忠使广信还,奏郡县官违法状,帝遣御史廉之。而时已颁赦书,丞相李善长再谏不纳,鼎偕给事中尹正进曰:“朝廷布大信于四方,复以细故烦御史,失信,且亵威。”帝默然久之,乃不遣物史。
吴元年(1367年),朱元璋即吴王位,召集大臣议论建立朝廷的礼仪,任熊鼎为中书考功博士。后调去专管撰述《起居注》。他奉诏搜集已往事例作为惩戒的借鉴,写于新宫殿壁上,舍人耿忠出使广信回来,奏报郡县官吏的一些违法事实,太祖遣御史去核查。这时朝廷已颁布赦令,丞相李善长再三劝阻派遣御史,但朱元璋不听。熊鼎与给事中尹正上书说:“朝廷已向全国颁布了赦令,现在又因小事派御史核查,这样不仅失信于民,且有损朝廷威严。”朱元璋沉默了许久,决定不派遣御史。
洪武元年
《明史·熊鼎传》:洪武改元,新设浙江按察司,以鼎为佥事,分部台、温。台、温自方氏窃据,伪官捍将二百人,暴横甚。鼎尽迁之江、淮间,民始安。平阳知州梅镒坐赃,辨不已,民数百咸诉知州无罪。鼎将听之,吏白鼎:“释知州,如故出何?”鼎叹曰:“法以诛罪,吾敢畏谴,诛无罪人乎!”释镒,以情闻,报如其奏。宁海民陈德仲支解黎异,异妻屡诉不得直。鼎一日览牒,有青蛙立案上,鼎曰:“蛙非黎异乎?果异,止勿动。”蛙果勿动,乃逮德仲,鞫实,立正其罪。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新设浙江按察司,任熊鼎为佥事,分管台州和温州。台、温自方国珍占据后,其文官悍将共二百人,都十分横暴。熊鼎把他们迁到江、淮一带,人民才得安宁。平阳知州梅镒被诬告贪赃枉法,但定不了案,几百个百姓至官府申诉知州无罪。熊鼎听取了民众的申诉,有个官吏对熊鼎说:“如果释放了知州,以后有人援例将怎么办?”熊鼎叹息道:”法只惩办有罪的人,难道我怕受到谴责而去诛无罪之人吗!”于是将梅镒释放,然后上报朝廷,得到朝廷的认可。宁海民陈德仲杀害了黎异,黎异的妻子多次上诉,得不到官府的处理。熊鼎查阅了档案,逮捕陈德仲审讯,证实杀人罪后,将陈德仲正法。
《明史·熊鼎传》:是秋,山东初定,设按察司,复以鼎为佥事。鼎至,奏罢不职有司数十辈,列部肃清。鼎欲稽官吏利弊,乃令郡县各置二历,日书所治讼狱钱粟事,一留郡县,一上宪府,递更易,按历钩考之,莫敢隐者。寻进副使,徙晋王府右傅。坐累左迁,复授王府参军,召为刑部主事。
洪武元年秋,朱元璋平定山东,在山东设按察司,任熊鼎为佥事。熊鼎到任后,奏请罢黜不称职的官吏数十人,还准备考核官吏的利弊,令郡县各设两个日志,每天将所办理的诉讼、钱粮等事记载在日志上,一份留郡县备查,一份上报省府,以后按日志上的记载来考核官吏的政绩,没有人敢隐瞒。不久进升为副使,又转任晋王府右傅。因犯过失而降为左傅。其后授为王府参军,又召回朝任刑部主事。
洪武八年
《明史·熊鼎传》:八年,西部朵儿只班率部落内附,改鼎岐宁卫经历。既至,知寇伪降,密疏论之。帝遣使慰劳,赐裘帽,复遣中使赵成召鼎。鼎既行,寇果叛,胁鼎北还。鼎责以大义,骂之,遂与成及知事杜寅俱被杀。帝闻,悼惜,命葬之黄羊川,立祠,以所食俸给其家。
洪武八年(1375年),西部朵儿只班率所部归附明朝,因此改任熊鼎为岐宁卫经历。熊鼎到任后,探知朵儿只班是假降,密告朝廷。朱元璋遣使者慰劳熊鼎,赐熊鼎裘帽。又遣宦官赵成召熊鼎回朝。熊鼎刚要离开岐宁卫,朵儿只班果然反叛,强迫熊鼎等随他去北方蒙古。熊鼎以义理责骂朵儿只班,与赵成及知事杜寅一齐被杀。朱元璋得知熊鼎之死,非常哀痛惋惜,命葬于黄羊川,为他建祠,将所食俸禄都给他的家人。
历史评价
《明史·忠臣传》:明太祖创业江左,首褒余阙、福寿,以作忠义之气。至从龙将士,或功未就而身亡,若豫章、康郎山两庙及溪笼山功臣庙所祀诸人,爵赠公侯,血食俎豆,侑享太庙,恤录子孙,所以褒厉精忠,激扬义烈,意至远也。
明太祖创业时期,首先对余阙、福寿,以作忠义之气。至从龙战士,有的工程未完成而死亡,如果豫章、康郎山两庙和溪笼山功臣庙的祭祀诸人,爵为公侯,血食祭祀,配享太庙,抚恤录用子孙,所以褒振奋精神忠诚,激励义烈,意到远的。
史籍记载
《明史·卷二百八十九·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文学成就
熊鼎留有诗作被收入《江西诗征》、《列朝诗集》、《明诗纪事》等集。
墓葬
熊鼎死后,朱元璋让将其葬于黄羊川。据《宋文宪集载》,熊鼎墓铭上载有担任粮长的沈氏(疑为沈万三)受到责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17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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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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