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设施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纪念烈士专门修建的烈士陵园、烈士纪念堂馆等设施
烈士纪念设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纪念烈士专门修建的烈士陵园烈士纪念堂馆烈士纪念碑亭烈士纪念塔祠烈士纪念塑像烈士骨灰堂烈士墓等设施。截至201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2.5万座烈士纪念设施。
等级划分
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纪念设施划分为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四个等级。
截至201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2.5万座烈士纪念设施,设立4151个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181个、省级烈士纪念设施419个、设区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351个、县级烈士纪念设施2811个、其他烈士纪念设施389个,基本上每个县都有一个烈士陵园,共安葬烈士140多万人。
截至2023年4月,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277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500余处、设区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600余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2000余处。
相关法规
2021年3月消息,近日国家文物局、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充分用好革命文物资源及烈士纪念设施服务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该《通知》指出,革命文物资源及烈士纪念设施是中国共产党非凡奋斗历程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是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学习党的历史、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教材。文物系统、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要在开展好系统内党史学习教育的同时,充分用好革命文物资源及烈士纪念设施高质量服务好党史学习教育。
2023年9月,为维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庄严肃穆形象,规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的使用,退役军人事务部同步印发《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使用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的制作主体、使用场景、管护要求等。
纪念活动
2022年4月2号,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江苏全省近百家县级以上(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同时开展代为祭扫活动,并同步直播,烈士亲属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平台“云祭扫”,寄托哀思,传承英烈精神。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1 17:50
目录
概述
等级划分
相关法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