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
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
影剧院、
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
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 1000㎡的
地下商场等。
2.4
民用建筑:书库、舞台(
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地下商场等。
2.5 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
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
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
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
3.1
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
气溶胶制品、溶剂、油漆、
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
4.1 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组塑料与
橡胶及其制品、钢塑
混合材料制品、各种
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