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东升(1964年9月-2021年9月25日),男,汉族,福建
平潭人,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福州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毕业。曾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
人物履历
1980.09--1984.07 福州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软件专业学生
1984.08--1985.08 福建省公安厅科技处见习干部
1985.08--1986.07 福建省公安厅科技处科员
1986.07--1991.06 福建省公安厅十一处计算机科科员
1991.06--1993.12 福建省公安厅十一处计算机监察科科员
1993.12--1997.05 福建省公安厅十一处计算机副科级侦查员
1997.05--2000.10 福建省公安厅十一处安全监察科副科长(正科级)
2000.10--2005.10 福建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副处长
2005.10--2006.07 福建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副处长、调研员
2006.07--2010.06 福建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政委
2010.06--2014.04 福建省公安厅科技通信处处长
2014.04--2016.06 福建省三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6.06--2016.10 福建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福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福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10--2017.02 福建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福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福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武警福州市支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7.02--2021.09 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
因公殉职
2021年9月26日凌晨,福州市公安局发布讣告称,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潘东升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021年9月25日12时35分不幸因公殉职。
2021年9月25日12时35分,潘东升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安保维稳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57岁。
人物贡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潘东升带领福州公安共打掉涉黑组织3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169个。福州市公安局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所获荣誉
2021年,获得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嘉奖,荣获个人二等功2次。
2021年9月30日,福州市委追授潘东升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1年10月9日,福建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追授潘东升同志“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福建省委决定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潘东升同志学习活动。
2021年10月23日,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决定,追授潘东升同志“八闽楷模”称号。
2021年11月,中宣部追授潘东升同志“
时代楷模”称号。
2021年12月,获得“2021年度致敬英雄奖”。
2021年12月4日,获得CCTV2021年度致敬英雄称号。
2021年12月27日,被授予“公安楷模”称号。
2022年2月,被评为2021年度法治人物。
2022年8月,被评为2022年度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人物评价
“鞠躬尽瘁护人民利益,忠诚担当铸警界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