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昭(1421~1480),字自明,明朝正统六年(1441)
举人,官至
兵部左侍郎。
明宪宗即位,复任
辽东巡抚,谨斥堠,严训练,备刍粟,明赏罚,少数民族数年不敢近塞。滕昭上疏进言:“
大明律乃一代
定法,而决断武臣,独舍律用例,以是武臣益
贪纵不检,请一切以律从事”。没有得到批复。
成化二年(1466),进右
副都御史,总督
漕运,兼
巡抚淮扬。滕昭上奏进言
建文帝、吴王
朱允熥的后人宜移本城旧
中书省居之,或安置有城池、
军卫之所,稍便出入,亦圣王罪人而不惩罚罪人妻儿之意,疏下
礼部议,不可,于是作罢。
成化七年(1471),拜
兵部右侍郎。转任
左侍郎。
汪直管理
西厂,
兵部尚书项忠率
九卿弹劾汪直,明宪宗下诏罢除西厂。御史
戴缙久不得调,于是进言:“汪直所行皆公,直不宜革罢”。于是,明宪宗复命汪直管理西厂,戴缙得到重用。汪直复任后,首先诬陷项忠贪赃而罢官,滕昭以项忠的缘故而
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