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长质量奖
湖南省人民政府在质量领域授予的最高荣誉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于2010年设立,是省人民政府在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设“组织”和“个人”两类奖项。获奖组织及个人获颁证书、奖杯和奖金。
基本介绍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是省人民政府在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设“组织”和“个人”两类奖项。截至2012年共举办了三届。
奖项设立
2010年,为深入实施“质量兴湘”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湖南省出台《湖南省省长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并设立省长质量奖。
2016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省长质量奖每3年评定一次,每届省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不超过8个,达不到奖励条件可以空缺。原《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0〕40号)废止。
授予对象
组织奖:主要授予在湖南省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获奖组织原则上每年不超过5个。
个人奖:主要用以表彰为湖南省质量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获奖个人每年最多不超过3人。
评审标准
省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规定和《省长质量奖(组织)评审准则》(包括质量、创新、品牌和结果)。
为保证省长质量奖评审标准的有效实施和不同行业评审工作的一致性,评委会根据行业、企业类别,分别制订评审实施细则。
申报原则
自愿申报、单位推荐。
申报对象
凡在湖南省合法注册和生产经营满3年以上、符合《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所规定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均可申报。
评审工作程序
1、申报。申报组织或个人将申报意向和基本情况报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相关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其中,证实性材料需提供原件以核实。
2、推荐。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报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报送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3、资格审查。评审办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组织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4、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相关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再进行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最后提出拟获奖组织和个人候选名单。
5、审定、公示。评审办召开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获奖组织和个人候选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根据社会公示意见,提出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推荐名单,上报湖南省政府批准。
6、批准、通告。经湖南省长审定同意后,印发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表彰通知,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提请省政府对获奖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获奖情况
2010年
(第一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鲁贵卿、远大科技集团总裁张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易小刚等3人荣获2010年度湖南省省长质量奖。
2011年
(第二届)
湖南湘窖酒业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获奖单位及长沙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詹纯新
2012年
(第三届)
2013年
(第四届)
晚安家居实业有限公司、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熙可食品有限公司、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以及株洲南车时代电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刘可安、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唐修国。
2017年
(第五届)
2020年
(第六届)
2022年
(第七届)
9月14日下午,湖南省质量大会揭晓了第七届省长质量奖。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3 11:51
目录
概述
基本介绍
奖项设立
授予对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