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于2010年设立,是省
人民政府在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设“组织”和“个人”两类奖项。获奖组织及个人获颁证书、奖杯和奖金。
2016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省长质量奖每3年评定一次,每届省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不超过8个,达不到奖励条件可以空缺。原《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0〕40号)废止。
组织奖:主要授予在
湖南省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获奖组织原则上每年不超过5个。
1、申报。申报组织或个人将申报意向和基本情况报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相关市(州)
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其中,证实性材料需提供原件以核实。
2、推荐。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报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报送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5、审定、公示。评审办召开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获奖组织和个人候选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向社会
公示。根据社会公示意见,提出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推荐名单,上报湖南省政府批准。
晚安家居实业有限公司、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熙可食品有限公司、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以及株洲南车时代电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刘可安、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唐修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