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渭南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渭南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机构职责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
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渭南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本市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五)听取和审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
、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六)改变或撤销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七)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九)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保障
少数民族
的权利;
(十一)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渭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5年5月召开。现在是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3月召开,由457名代表组成。
参考资料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2-12-21 19:26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