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利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温州市水利局是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实施水利、水电围、垦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对水利、水电、围垦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察;编制、审查市级水利、水电、围垦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查县级水利、水电、围垦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水利、水电、围垦工程的建设。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上级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滩涂围垦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运行管理的有关工作。提出并协调落实市直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县配套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并落实温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对重要水工程的应急调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保、财务、后勤等工作。
2.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3.指导政务公开、信访、宣传、信息化等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规划计划处
1.指导拟订水利战略规划,指导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2.组织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有关防洪论证工作
4.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绩效评价。
5.拟订全市水利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6.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7.指导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承办对外交流。
8.指导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9.指导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10.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1.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管理。
12.指导水文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1.负责市本级水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群众和企业涉及市水行政部门办事目录清单内审批事项的办理。
2.指导起草水利地方规章草案,指导拟订水利工作的综合性政策。
3.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4.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1.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
2.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3.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
4.指导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
5.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6.指导拟订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政策和技术标准及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控运计划,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7.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及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8.指导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9.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10.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山塘建设管理、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11.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
12.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质方案实施。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建设管理处(监督处)
1.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
2.组织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3.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
4.指导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
5.指导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6.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
7.指导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
8.指导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项目稽察。
9.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指导实施滩涂围垦建设项目监管。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处
1.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2.指导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3.指导系统队伍建设。
4.指导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5.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
1.承担局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群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
2.承担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局机关纪委的日常工作。
3.领导局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指导各群团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4.承担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日常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精神文明的创建。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具体承担水利地方规章草案起草、水利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拟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等政策法规工作。
2.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
3.负责市级审批的涉水项目(非水利项目)批后监管;协助做好全市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4.依法保护水工程、水资源、水文和防汛设施,具体承担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5.负责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牵头负责市温瑞平水系管理局管辖范围内和珊溪水利枢纽库区重大水事案件查处;负责组织县(市、区)际间的水事纠纷调处,指导县(市、区)水事纠纷调处,参与市际间水事纠纷调处。
6.负责江河采砂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
8.具体承担局河长办日常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1.根据《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珊溪水利枢纽工程。
2.依据有关规划,开展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相关项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的社会、经济、生态等综合效益。
3.指导、监督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配合水行政部门做好防洪防台抗旱、生态供水调度等工作。
4.监督、指导珊溪水利枢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指导珊溪水利枢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河道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5.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水域、岸线的日常管理,配合做好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的水政监察工作。
6.参与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工作。
7.参与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及水源保护范围内需依法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州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
1.负责温瑞平水系沿江沿海水闸运行管理。
2.负责温瑞平水系防汛防台抗旱和生态调水排污工作。
3.负责瓯江翻水站、潘山翻水站及输水渠道的运行和管理。
4.负责市区卧旗山至蒲州水闸段防洪堤(除连堤城市道路、绿地及其附属设施、地下管线等市政园林设施外)及沿堤水闸的安全管理和维护(未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除外)。
5.配合市水政监察支队做好温瑞平水系水政监察工作。
6.参与温瑞平水系范围内重要涉水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7.具体承担温瑞、瑞平灌区有关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州市水文管理中心
1.承担全市水文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2.制订全市水文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市水文预报方案编制,承担三大江等重要水位的测报和市级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暴雨预警、旱情预警的发布。
4.组织指导全市地表、地下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的收集、处理与分析研究。
5.负责全市水文监测资料的审查、验收、汇编及原始资料的保存。
6.具体承担节约用水工作。
7.负责全市水文数据库建设管理。
8.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州市水利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1.开展全市水利发展战略的研究工作。
2开展全市流域性、综合性水利规划的研究工作。
3.负责三大江流域、河口及重要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研究。
4.具体承担重大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技术审查。
5.具体承担涉水审批技术支撑。
6.具体承担水利科技推广工作。
7.具体承担局治水办日常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州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1.协助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工作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的实施监督等工作。
2.具体承担水库、河道、堤防、海塘、灌排工程、水电站、围垦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及除险加固等工作。
3.承担权限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和信用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4.具体承担水利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工作。
5. 具体承担水利监督的工作。
6.承担中小河流治理和美丽河湖创建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州市水利运行管理中心
1. 具体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政策、技术标准拟订及实施工作。
2.具体承担大中型水库和市本级水闸控运计划审核审定,以及市本级水库水闸调度规程审核审批。
3.具体承担水库、山塘、海塘、堤防、水闸、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4具体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及运行管理市场管理。
5.具体承担农村水利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6.具体承担水土保持技术支撑工作。
7.具体承担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
8.具体负责市区河道生态调水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州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1.具体承担指导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2.具体承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的组织编制及按程序报批工作。
3.具体承担落实温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对重要水工程的应急调度工作。
4.具体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5.具体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管理。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州市水情数据服务中心
1.承担制订全市水利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2.承担实施全局性水利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
3.承担局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
4.承担市级水利广域网、网络中心、通信中心、数据中心及局系统电子政务网的建设、管理和运行保障。
5.承担局机关水利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和技术维护管理。
6.承担全市水利数据资源整合、交换和共享。
7.承担温州水利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建设、维护和信息采集发布等工作。
8.具体承担水利宣传和水情教育工作。
9.具体承担市水利局新闻发布工作。
10.具体承担水利舆情跟踪监测和报告。
11.具体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12.具体承担温州水利年鉴编纂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承担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咨询、设计、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资源论证等业务服务。具有国家工程咨询(评估)甲级、水利全行业设计乙级、工程勘测乙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三星级、水土保持监测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乙级、水资源论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等资质。具全国水利行业信用等级AAA级,为浙江省首批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现任领导
薛盛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书记)负责珊溪水源保护、水文测报、水资源监测等工作,主持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工作,分管市水文管理中心。
张维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书记)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监督、美丽河湖创建、安全生产、除险加固、西向排洪工程建设等工作,分管局建设处(监督处)、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西向排洪工程建设总指挥部。
汪得月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书记)负责人事、教育、职称、内部考核、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机关效能、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党群、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分管局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工会、团委(青年工委)、妇联。
吴曙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书记)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政务公开、后勤、财务、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维稳、扶贫、档案、保密、外部考核、水政监察、政策法规、采砂管理、信息化、新闻宣传、水情教育、水利勘测设计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情数据服务中心,局河长办,联系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陈木永
局党组成员、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协助局长(书记)负责水利技术、规划计划、工程前期、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五水共治”水利工作、水利改革、行政审批、水利发展研究等工作,分管局规划计划处、局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市水利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局“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水利学会。
郑祥孩
温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温州市水利局调研员。
协助局长(书记)负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反恐)、农饮水达标提标等工作,分管市水利运行管理中心,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吕庆雷
温州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木永
副局长
林统
总工程师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温州市政府.
内设机构.温州市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5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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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