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造文凭与深造证书(是一种拥有学士学位者进修所得的
学业证书),其具体级别在不同国家稍有不同,一般证书持有者不等同获得硕士学位,且在一些国家不属于“学位”证书。
在同时具有“Certificate”和“Diploma”的国家,证书要求较低,例如只需修读一门课程,而文凭要求较高,例如需要完成相当于半个学年或一个学年的课程。但有些国家的资格制度中只有其中一种,因此不同国家的“证书”和“文凭”不一定可作高下之比。
举例来说,在
爱丁堡商学院的
工商管理专业,Diploma证书的获得条件为:合格学分数达硕士学位要求的2/3;Certificate证书的获得条件则是1/3学分数。而在
香港公开大学,假设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资格为60学分合格,则取得40学分肄业者可获得:Graduate Diploma或Postgraduate Diploma,而取得20学分肄业者可获得:Graduate Certificate或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同样在香港,大学开办的学士后教师
培训课程,
香港中文大学和其他大学颁授的是学位教师教育文凭,
香港大学却有一段时期是颁授学位教育证书,后来才跟随其他大学改为PGDE,此一名称差异并不表示两者的课程或学术程度有差距。
在同时具有“Graduate”和“Postgraduate”证书或文凭资格的国家,一般“毕业生”证书或文凭教授的是专业性的实用知识,学生能够以此具备踏入某一非学术性的职业的资格,例如理科毕业生攻读教育科毕业生文凭以求成为教师,或法科毕业生攻读律师执业毕业生文凭以求可以成为
执业律师;而“研究生”证书或文凭教授的则是比较学术性、具深造性的知识,学生可以加深专业知识,或以此为基础继续攻读
硕士、
博士学位等。但有些国家的资格制度中只有其中一种,因此不同国家的“毕业生”文凭和“研究生”文凭不一定可作高下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