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污染,由于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包括河口湾),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
生物资源和
海洋生物、危害人类健康、妨碍捕鱼和其他各种合法的海洋活动、损坏海水使用质量和减损环境优美等的有害影响。
陆地和大气污染物,绝大部分通过各种途径最终进入海洋。陆地工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所产生的大量污水、温热排水和废物,通过河流、排污口或直接倾倒入海,是海洋污染的直接来源;而陆地工农业生产产生的大量细微颗粒污染物、废气通过大气转运最终沉降入海,是海洋污染的间接来源。通过不同途径进入中国近海的各类污染物质每年约1500万吨,主要是化学需氧物质(COD)、氨氮、油类物质和磷酸盐四类,合计占总量的95%以上。其他还有硫化物、锌、砷、铅、铬、挥发酚、氰化物、铜、镉、汞等。这些污染物首先污染河流和近岸海域,因此海洋受污染程度自陆地向海方向逐渐减轻。
国家海洋局《2002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中国远海海域全部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近海大部分海域符合清洁海域水质标准;近岸海域污染范围较2001年略有扩大,污染依然严重。污染较重的水域,主要是辽河、双台子河、长江、闽江、九龙江、珠江的河口水域,以及天津近海、大连湾、锦州湾、胶州湾、湛江湾等。许多污染物入海后很难降解、消除,如有机氯农药,某些长半衰期放射性物质,可以在海洋中滞留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有些污染物入海后可随洋流在海洋中运移。如在日本八丈岛等海域漂浮的沥青块,可以在美国和加拿大西海岸发现;孟加拉湾曾检出远自非洲漂来的滴滴涕残留物。因此,局部海域受污染往往能波及其他海域乃至全球海洋。
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立足于对
污染源的治理;对
海洋环境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健全环境保护法制,加强监测监视和管理;建立海上消除污染的组织;大力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加强国际合作,共同保护海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