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屠,汉语词语,也作
佛教术语,拼音是fú tú,亦作“浮图”,佛教语,
梵语Buddha的音译。意思是:一指佛陀,佛;二指佛教;三指和尚;四指佛塔;五旧时称伞或旗的顶子,因其形似塔顶,故名;
六博戏中
掷骰子所成的一种贵彩;七指浮屠镇。出自《后汉书·西域传·
天竺》:“其人弱於月氏,脩浮图道,不杀伐,遂以成俗。”李贤注:“浮屠,即佛也。”
基本概念
浮图(杂语)
Buddha,又Stupa,又作
浮头、浮屠、佛图,
旧译家以为佛陀之转音。
广弘明集二曰:“浮图,或言佛陀,声明转也,译云净觉。灭秽成觉,为圣悟也。”南山戒疏一上曰:“言佛者,梵云佛陀,或言浮陀、佛驮、步陀、浮图、浮头,盖传音之讹耳。此无其人,以义翻之名为觉。”秘藏记本曰:“浮图,佛也,新人曰物他也,古人曰浮图也。”新译家以为
窣堵波(即塔)之转音。智度论十六曰:“诸聚落佛图精舍等。”
西域记一曰:“窣堵波,即旧所谓浮图也。”瑜伽伦记十一上曰:“窣堵波者,此云供养处,旧
云浮图者,音讹也。”梵语杂名曰:“浮图,素睹波,塔,制怛里。”世多通用后义。《西域传》记载老子来到
罽宾国看见佛塔,伤心世尊久已涅槃,没来得及拜见释迦牟尼,于是叹道:“我生何以晚,佛出一何早。不见
释迦文。心中常懊恼。”
浮屠观音为民间人士所创造。浮屠亦作浮图,有二种不同解释:一、梵文Buddha的音译,同佛陀,即佛;二、梵文Buddha
stupa音译之讹略,即佛塔。(汉文音译全文是“佛陀堵波”)。
中国
佛教徒多将浮屠视为佛塔。因观音手持佛塔,故而名称浮屠观音。明代版画集《慈容五十三现》和《观音三十二相》中均有浮屠观音。其造像特征是:观音立于莲华之上,右手持九级浮屠佛塔,左手作
施无畏印。佛塔汉译“堵波”,
古印度佛教徒筑塔是为了埋藏佛之舍利,后来演变为佛教象征性的重要标志。佛教徒非常崇拜舍利、佛发、
佛指、佛齿,见舍利如见佛陀本身。佛塔又称
功德聚。
造浮屠佛塔被视为建功德的事。佛塔浮屠还被佛教视为宝物和法器,如
四大天王中的
多闻天王(即毗沙门天),手中持的宝物就是浮屠宝塔。《
大悲心陀罗尼经》中萨皤罗罚曳
梵语,此乃观音菩萨示现
毗沙门天王降魔相,天王手持浮屠宝塔,意保护修持者,护持、接引十方诸佛,可使一切魔障望风远避、使一切
恶煞闻其声音,悉皆远离。
《
西游记》将毗沙门托塔形象移到了唐初名将
李靖身上,成了有名的“托塔李天王”。在民间,浮屠还被视为施福护财。因此,此尊观音法相在民间深受崇拜。
引证详解
1.亦作“浮图”。佛教语。
梵语Buddha的音译。佛陀,佛。
《后汉书·西域传·天竺》:“其人弱於月氏,脩浮图道,不杀伐,遂以成俗。”
晋袁宏《后汉纪·明帝纪上》李贤注:“浮屠者,佛也。西域
天竺有佛道焉。佛者,汉言觉。将悟羣生也。”
《新唐书·狄仁杰传》:“后将造浮屠大像,度费数百万。”
2.佛教语。梵语Buddha的音译。指佛教。
南朝梁
范缜《
神灭论》:“浮屠害政,桑门蠹俗。风惊雾起,驰荡不休。”
《新唐书·李夷简传》:“﹝夷简﹞将终,戒毋厚葬,毋事浮屠。”
清
恽敬《香山先生家传》:“论曰:先生之学,杂於浮图、
老氏。”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一:“﹝喇嘛﹞则又似与浮屠同出,其髠首不蓄发亦同。”
3.佛教语。梵语Buddha的音译。指和尚。
宋
王禹偁《柳赞善写真赞》序:“﹝
柳宜﹞堂有母,思见其面而不得归,浮图神秀为写其真,使其弟持还,以慰倚门之望。”
清
刘大櫆《游黄山记》:“若有浮屠,持钵而倚於门闾,是曰空相之庐。”
4.佛教语。梵语Buddha的音译。指佛塔。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河水一》:“
阿育王起浮屠于佛泥洹处,双树及塔今无复有也。”
宋
苏轼《荐城禅院五百罗汉记》:“且造铁浮屠十有三级,高百二十尺。”
明·
袁可立《甲子仲夏登署中楼观海市》:“纷然成形者,或如盖,如旗,如浮屠,如人偶语,春树万家,参差远迩,桥梁洲渚,断续联络,时分时合,乍现乍隐,
真有画工之所不能穷其巧者。”
清
李渔《蜃中楼·传书》:“你慈悲救苦,俺稽首皈依,胜造个
七级浮屠。”
5.佛教语。梵语Buddha的音译。旧时称伞或旗的顶子。因其形似塔顶,故名。
《金史·仪卫志下》:“
伞制,
皇太子三位妃皆青罗表紫里、金浮图。”
《明史·流贼传·李自成》:“标营白帜黑纛, 自成 独白鬃大纛银浮屠。”
6.佛教语。梵语Buddha的音译。
博戏中
掷骰子所成的一种贵彩。
宋吴曾《能改斋漫录·神仙鬼怪》:“章郇公守洪州,尝因晏客,
掷骰赌酒。乃自默占,如异日登台辅,即成贵采。一掷得佛面浮图,遂缄秘其骰,至为相犹在。”
宋
袁文《
瓮牖闲评》卷六:“又博家以一二三四五六投子为浮图……借此名以名投子者,岂以一二三四五六为自细至粗如浮图之状也欤。”
浮屠镇位于
湖北省
阳新县中部,明代以前称“
佛图市”,已有七百余年的历史。该镇东距
长江30公里,南至
九江100公里,西临岳市250公里,北达
黄石45公里,距武汉100公里,总面积230
平方公里,辖19个行政村、216个
生产小组、8.3万人,2002年被省列为
小城镇建设“
中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