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是
省国土资源厅履行全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等业务的技术支撑单位,承担全省地质勘查基金等项目的管理监督职能。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设立地质勘查基金并出台了《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计划“十二五”期间每年投入1亿元,力争到“十二五”末地勘基金投入累计达到5亿元。
中心成立后,将建立中央与省级地勘基金的联动机制,结合浙江省地质勘查规划、“751”地质找矿工程,积极组织省内项目申报中央地勘基金,为引导与推进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查搭建一个前期平台。同时,逐步拓宽与已有探矿权项目的合作勘查,投入重点向浙江省“751”地质找矿工程中的重点找矿区域倾斜,并带动区域的商业性矿产勘查,推动实现地质找矿突破,提高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
根据省编委《关于省地质调查院增挂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牌子的函》(浙编〔2012〕5号)精神,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是
省国土资源厅履行全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等业务的技术支撑单位,承担全省地质勘查基金等项目的管理监督职能。
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在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增挂牌子,内设综合科、项目科、监管科等三个科室,配备工作人员8-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