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泻下药为主要组成,具有通导大便,荡涤
实热、排除
积滞、攻逐水饮等作用,可以泻下里实证的一类方剂。主要治疗胃肠积滞,实热内结,
脘腹胀痛,或
脏腑有寒凝积滞 ,或
水饮内停引起的严重
水肿,胸腹积水体质壮实者,或虚 、实便秘。根据泻下剂的不同作用,可分为寒下剂、温下剂 、润下剂、逐水剂和攻补兼施剂(见下表)。
泻下剂用治里实证,若
表邪未解,里实已成,须
表里双解。泻下剂除
润下外,性均峻烈,故孕妇、妇女经期禁用 ;年老体弱、产后、病后,以及失血脱水者慎用。另外,泻下剂易伤
胃气,有效即止,均勿过剂。
便秘系
实邪停留大肠,腑气不通,浊气不降,使
大便干燥,
排便困难,并见脘腹
痞满胀痛,不思饮食,舌苔厚等属里实证。里实便秘多因热结、寒凝、津亏等引起,故泻下剂可分为寒下剂、温下剂、润下剂3类,分别适用于热结便秘里实证、寒积便秘里实证、阴伤津亏血虚肠燥便秘证。
泻下剂专治里实便秘。若表证未解,里实未成者,不可用泻下剂;若表证未解,里实已成,则需要权衡轻重,或先解表,后治里,或
表里双解,以免
表邪内陷。泻下剂除润下剂外,均较峻烈,有的还有毒副作用,故年老体弱、孕妇、产后、久病
体虚、津
伤阴亏、
血虚者均应慎用,必要时可根据病情及体质的不同,或先予攻下,后顾其虚,或
攻补兼施,虚实兼顾。泻下剂易伤
胃气,奏效即止,不可过服。凡重症、急症而必须急下者,可加大剂量煎成
汤剂服用;若病情较缓,只需缓下者,药量不宜过大,可制成丸剂服用。服药期间忌食油腻辛辣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以防重伤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