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的内容,包括卷首列举的一二二门论本母(abhidhamma-ma^tika^)和四十二门经本母(Suttanta-ma^tika^)的名目,以及本文四品,其概要如下︰
第四〈义释品〉︰说明论本母的法数名目。依觉音的注疏《义秀逸》(Atthasa^lini^)所说,本品系
舍利弗为一弟子解说〈总说品〉而成的。
本书已有穆勒(E. Mu|ller)的
巴利文本、戴维斯夫人(Mrs. Rhys Davids)的英译本,及佐藤良智的日译本。注释则有觉音的注释本。
◎附︰A. K. Warder着·王世安译《印度佛教史》第九章(摘录)
在南传七论的标准次序中列于首位的是《法集论》(Dhammasan%gan!I),比上面论‘人’的摘录集子更要原始和有趣得多了,它显示
上座部哲学家如何从事究极水平的工作,使他们的系统作为对宇宙所有事物的陈述,臻于完美无疵的境地。这种著作的形式是极端复杂的,它把几种不同系统在不同程度上互相牵连的术语组合起来。它的中心是这个部派所承认的法的名单,都是从契经中搜集得来加以分类的。这张法目表应当包括每一件确实存在的事物,即宇宙由以构成的一切要素(这是法的另外一种可能的译文──界)。《法集论》本身的法目表公认是不完备的,虽然必要的都举出了,至于其他也提及了,但没有详细分析。后来这个部派研究了一切可能的‘其他’,撰写一份完备的目录表,收在这个经文的注疏中。
《法集论》从佛说经中搜集‘所有事物’,达到大约二百种法,或者二百种实际存在的法的名字。然而有许多同义词(因为佛陀在经文的不同地位中时常用不同的名词描述同一的法),所以当同义词辨清之后,这张一览表简化到一百项以下。(中略)
南传佛教之重要论书。又作《法聚论》、《法僧伽》。旨在整理及解说散见于诸经典中的法数名目。本书被
觉音(Buddhaghosa)列为南传巴利七论的第一位,可视为
阿毗昙论书的先驱,和《
分别论》都是阿毗昙的基础著作。书中所列举的论本母一二二门屡被他书引用,如《分别论》、《界论》、《
双论》及《发趣论》等。同时觉音《
清净道论》曾详细解说书中的主要论目。
关于
色法,《法集论》把四大原素或‘四大种’(地、水、火、风)看做是最基本的,与其他一切分别开来。其他色法都是次要的,都是依止(upa^daya)于四大而生存的。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座部将空间分配在物质类下,看做是依止于四大的次要属性。给虚空下的定义就简单的说它是四大个体间的空隙;它没有内在本质的自性,除非与四大发生关系它就不能够被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