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是法语Salon一字的译音,原指法国上层人物住宅中的豪华会客厅。从十七世纪,巴黎的名人(多半是名媛贵妇)常把客厅变成著名的
社交场所。进出者,每为戏剧家、小说家、诗人、音乐家、画家、评论家、
哲学家和政治家等。他们志趣相投,聚会一堂,一边呷着饮料,欣赏典雅的音乐,一边就共同感兴趣的各种问题抱膝长谈,无拘无束。后来,人们便把这种形式的聚会叫做“
沙龙”,并风靡于欧美各国文化界,十九世纪是它的鼎盛时期。
正宗的“
沙龙”有如下特点:1.定期举行;2.时间为晚上(因为灯光常能造出一种朦胧的、浪漫主义的美感,激起与会者的情趣、谈锋和灵感);3.人数不多,是个小圈子;4.自愿结合,三三两两,自由谈论,各抒己见。
沙龙一般都有一个美丽的沙龙女主人。沙龙的话题很广泛,很雅致;常去沙龙的人都是些名流。我们在欧洲电影、小说和戏剧中经常会看见富丽堂皇或典雅精致的沙龙场面。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中国也曾有过一个著名沙龙,女主人就是今天人们还经常提起的林徽因,可见这种社交方式早就传到了中国。
“沙龙”为“会客室”“客厅”的意思,后来专指在客厅举行的社交活动和文艺座谈,Salon是上流社会中名门望族、社会名流等人相互交流、铺撒关系网、交际圈的中心之地。在Salon文化的范畴内,主导而是一些女性。这些女性充当了从15世纪到19世纪欧洲Salon文化的剑锋角色,在任何一个知名的Salon内,它的名望都不是来自当世名人,也不需要多少贵族的资助,就是一位杰出的女主人。于是在众多的Salon之中,就形成了这样一个惯例,一个有名的Salon往往会有一位优秀的女主人,比如某
公爵或伯爵的夫人。而成功地主持一个Salon可以为她们赢得社会的赞誉,透出众多上流社会的人物,她们甚至可以主导一个时代的风气。沙龙文学的作品多以小说、诗歌为主,主要写失去往日地位的封建贵族对中世纪的缅怀;描写男女悲欢离合的艳情故事;描绘田园牧歌式的生活。矫揉造作,晦涩能懂,充满了没落贵族庸俗无聊的趣味。法国大戏剧家莫里哀于1659年创作了喜剧《可笑的女才子》,对沙龙文学的故作姿态的风尚进行了辛辣的讽刺。
莫里哀(Moliere)(1622~1673),法国
喜剧作家、演员、戏剧活动家。法国芭蕾舞喜剧的创始人。本名为让-巴蒂斯特.波克兰(JeanBaptistePoquelin),莫里哀是他的艺名。莫里哀是法国17世纪古典主义文学最重要的作家,古典主义喜剧的创建者,他在欧洲戏剧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曾享受
贵族教育,但不久就宣布放弃世袭权力,从事戏剧事业。他创立“光耀剧团”,惨淡经营,曾因负债而被指控入狱。后来,他不顾当时蔑视演戏的社会风气和家庭的反对,毅然离家出走,在外飘流了十多年。由于他积累了丰富的生活素材,编写演出了一系列很有影响的喜剧。最后,莫里哀作为剧团的领导人重返
巴黎,此后,他一直在巴黎进行创作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