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鹊应(1877-1900),字孟雅,福建
侯官(今
福州)人。清代爱国名臣
沈葆桢之孙女,“
戊戌六君子”之一
林旭的妻子,在林旭
戊戌变法失败就义后,服毒自尽。父
沈瑜庆,
同光派闽派重要诗人,长期身任要职,曾官至
贵州巡抚,功名在沈葆桢诸子中最盛。母郑夫人是
林则徐小女林金鸾与郑葆中(月庭)之女。沈鹊应能诗擅词,现存《崦楼遗稿》(附《晚翠轩诗集》后),存诗29首,词35首。
沈鹊应是
沈瑜庆的长女,两岁时,祖父沈葆桢尚在
两江总督任上;11岁时受业于
同光派闽派首领
陈衍,因“陈衍六姊为沈葆桢长子玮庆之继室”[1],鹊应故称陈衍为三舅。沈鹊应不仅容貌英爽,而且天资聪颖,深得父亲喜爱。少女时代的沈鹊应在良好的家风、优裕的环境中成长。
1891年,
沈瑜庆改官道员,总办
江南水师学堂,同年返乡省墓。此时,沈瑜庆正为长女择婿,听说家乡有个神童
林旭,颖绝秀出,聪敏过人。沈瑜庆从
林旭塾师处看到他的文章,“异其博赡”[2];陈衍也认为“才士难得”[2]。加之
林旭是林福祚之孙,林际平之侄,沈瑜庆更视之为不可多得的人选。林福祚,字畴九,传在
循吏,
道光己酉(1849)举人,以办
团练著有劳绩,任安徽东流知县,颇有政声。
沈葆桢总督两江时,对之甚为器重,曾打算上疏举荐之。尤其是林福祚平反了东流“王黄之狱事”,名扬江皖。此狱事在
林旭的《述祖德诗》、
林纾的《畏庐文集·林明府政略》以及《闽侯县志·林福祚传》中均有记载。林际平系林福祚三子,原名百,字戟卿,传附于林福祚之后,同治
癸酉(1873)举人。林际平官至知县、知州,早年与沈瑜庆相友。
林旭父母早丧,家境贫寒,赖叔父抚养成人。
林旭曾写有《得三叔父书》一诗,诗中有“跪读三四遍,涕下不能收”等句,可见林旭对三叔父林际平感情之深。
林旭出众的才华,加之祖父辈两代之谊,沈瑜庆遂于1892年10月以女鹊应妻之,并赘于金陵。
婚后不久,
林旭返闽参加
癸巳(1893)乡试,得中解元。随后入都参加
甲午、乙未会试,均告失败。失意之余,
林旭发愤为诗,并追随
康有为参与变法维新活动。1894年沈瑜庆入
张之洞两江总督府,总办筹防局,其时,同乡陈书被聘入筹防局。1896年,沈瑜庆榷盐大通,陈书仍参其幕;
林旭则奔走于京、皖之间;沈鹊应仍从其父居长淮。从1894年至1898年间,
林旭、沈鹊应夫妇师从陈书,言诗论词,从事诗词创作。据林纾《剑腥录》记载,
林旭并不担心自己的生死,只是挂念“娇妻尚在
江表,莫得一面,英烈之性,必从吾死,不期酸泪如绠”。
林旭死后,沈鹊应曾写过一副
挽联,表达心志:“伊何人?我何人?全凭
六礼结成,惹得今朝烦恼;生不见,死不见,但愿三生有幸,再结来世姻缘。”据说,她曾经以仰药、绝粒等方式殉夫,最后还是因哀毁过度,于1900年4月香消玉殒,年亦24岁,无子女。
报国志难酬。碧血谁收。箧藏遗稿自千秋。肠断招魂魂不到,云暗
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