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信访局,是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规定和部署,推动全区信访工作。
(二)承办国家、省、市,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跟踪督查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三)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对重大信访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四)负责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向有关单位、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五)负责协调处理跨单位、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六)及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有关问题,及时准确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制定有关信访政策和建议。
(七)通过专线电话等受理市民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和报告等事项。
(八)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和经验交流;指导区直各单位各部门信访工作。
(九)负责宣传信访工作,代区委、区政府征集、整理、筛选人民群众对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十)负责对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受理。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名称:综合科
主要职能:负责阅、批、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征集、整理、筛选和办理人民群众对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负责对全区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对全区倾向性、苗头性信访问题进行反映和预测,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培训和指导全区基层单位信访工作;负责党务、组织、工会、统战、共青团、妇联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任免、培训教育、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等工作; 负责政务公开、提案办理、财务报表、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后勤保障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文电、印鉴、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等工作。
(二)名称:接访督办科
主要职能:负责接待人民群众的个人或集体来访;负责分级归口交办、调查处理、督促检查区直各单位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跨单位跨部门的信访案件。
(三)名称:督查科
主要职能:负责直接办理中央、省、市交办及领导批办的各类案件;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直接协调、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案件;负责区内各单位各部门信访案件办结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复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