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铢,字子平,真州
扬子县(今江苏省仪征市)人。少从
王安石学,进士
高第,至国子
直讲。父亲沈季长领
国子监事,改
审官院主簿,坐“虞蕃事”,免归。
元祐中,置诉理所,被罪者争
自列,沈铢独不言说。
绍圣初年,起为
太学博士、秘书省正字、崇政殿说书,受旨同
编类元祐
臣僚的
章疏。以
进讲为解,拜
右司谏,力辞,改
起居郎、权
中书舍人。弹劾户部尚书
吴居厚在
京东路时聚敛,诏具
实状,不能对答,处以罚金。讲《诗经·
南山有台》,至“万寿无期”,以为此太平之基,立而可久之应。宋哲宗屡首肯之,真拜
中书舍人兼侍讲,俄
引疾,以
龙图阁待制、知
宣州,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