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季长,字道原,祖籍湖州武康县,生于真州扬子县。举进士甲科,起家越州
司法参军,丁忧,服除,起为
南京国子监教授。岁满,改莱州
掖县丞,未行,除国子监
直讲。岁满,迁
大理寺丞、权
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权判礼部事,赐五品服,转
宝文阁待制。迁
天章阁侍讲、直
舍人院、
集贤校理、管勾国子监事,假
太常少卿、大辽国
接伴使、同修
起居注,因事免职。元丰六年,复
通直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任职逾二年,用心不怠,迁奉议郎。
宋哲宗即位后,恩迁
承议郎,又迁
朝奉郎,权发遣
南康军,为政简便不扰,除
少府少监,改权
发遣秀州事,
元祐二年(1087年),去世,年六十一。有文集十五卷,
诗传二十卷,已佚。
女婿:
章仲山,通判宿州;钱青箱,奉议郎;熊侔,陈州观察推官;刘旦,承务郎。
1.
王安礼《王魏公集》之《宋故朝奉郎权发遣秀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轻车都尉借紫沈公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