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光祚
明朝官员
沈光祚(1563年—1623年),明朝官员。字延甫,号任庵,浙江杭州府仁和县人,祖籍山西平阳府襄陵县。官至顺天府尹。
人物生平
沈光祚出身山西平阳府襄陵县军籍。其父沈士宁在浙江从事盐务,认为杭州风景秀丽,遂定居于此,其家富甲杭州。沈光祚改走科举之路,沈士宁迷信风水,有人说沈光祚留在浙江不利于应举,只有回山西才能光耀门楣,沈士宁便要求沈光祚去山西应试,结果落榜。其后沈光祚在浙江应试中举,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以三甲十九名获赐同进士出身。起家河南开封府推官,后行取为兵部职方司主事。又升兵部武选司员外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外放山西右参政。任上兼井陉兵备道,剿灭了大盗刘应第。万历四十年(1612年)调任山东按察使,三年后升任山东右布政使。后丁忧,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起复广东右布政使。翌年升任山东左布政使。天启元年(1621年)九月升顺天府尹。他在会议讨论红丸案时公然指责内阁首辅方从哲包庇进红丸的李可灼,获得舆论赞赏。约于天启三年(1624年)正月下旬去世,享年六十一岁,获赠工部右侍郎。
人际关系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8 22:33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