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后继,男,汉族,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副研究员。
人物经历
1997年07月,毕业于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留校在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工作。
2005年05月—2010年10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2010年10月—2013年12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
2013年12月—2014年01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
2014年01月—2023年08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
2023年08月—2023年11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统战部部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
2023年11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统战部部长。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教育法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主任。
职务任免
2023年8月24日,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决定:汪后继同志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统战部部长。
主要贡献
长期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法治人才培养及基层党建等领域的实践与研究,主持上海市教卫党委党建重大课题《“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机制研究》、教育部政法司委托课题《校院两级管理研究——以研究型大学为例》,参与教育部哲社重大课题《人才强校战略理论与实践研究》等,发表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