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江西省林业局局属事业单位
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江西省林业局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保护、宣传教育等职责。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制定鄱阳湖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鄱阳湖自然保护区;
调查鄱阳湖区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越冬候鸟等各项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鄱阳湖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进行鄱阳湖区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在不影响保护鄱阳湖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承担鄱阳湖长江江豚、鄱阳湖银鱼产卵场、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3个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职责,并赋予相应基层站监督管理职责。
领导分工
徐志文,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内设机构
2024年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设19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科、科研管理科、资源管护科、财务科、项目管理科、宣传教育科、社区事务科8个职能科室,吴城、大湖池、沙湖、大汉湖4个保护管理站以及进贤、余干、鄱阳、都昌、湖口、九江、万年7个保护监测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5-02-07 10:3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领导分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