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礼华,男,1942年7月27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人,中共党员,法学教授,终身享受
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曾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主编。兼任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
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东北亚经济技术促进会副理事长、北京中普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
1960年9月考入四川省政法公安学院政法公安系学习,后院校合并,1964年7月毕业于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同年8月分配到北京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工作,1966年3月8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政法干校团委委员、培训三部(法院院长培训部)班干事、政策业务教研室、政策法律教研室、刑法刑事诉讼法教研室教师。1984年10月调
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工作,任民法教研室主任,兼刑法教研室主任,1985年晋升为法学副教授,1989年被聘为高校研究室研究员。1990年10月调中央检察官学院工作,后任学院副院长,1992年晋升为法学教授。由于在高等教育事业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经国务院决定从1992年10月起享受
政府特殊津贴。
多次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发表演讲或提交学术论文。先后主编、与人合著出版法学著作40余部,主要代表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讲义(分则部分)》、《警察学》、《
中国刑法教程》、《刑法刑事诉讼法实践问题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与适用》、《
刑法新增罪的司法认定》、《中国民法讲义》和《各种犯罪与司法实践》等。在国内外公开发表 《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等学术论文9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