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的产生源自不确定性,汇率敏感性资产(负债)就是遇到汇率的变动会使其到期
价值产生不确定性的资产(负债)。由于到期
价值的不确定,因而会产生增值或减值的风险即汇率风险。
汇率敏感性资产和负债所产生的增值或减值可能会自行抵销。为了减少和控制风险,
银行也会人为地安排这种抵销,这称为“冲销”风险。冲销后仍未能抵减的汇率敏感性资产或负债,即暴露在汇率风险中,则称为“汇率风险敞口”或“汇率风险暴露”。根据汇率敏感性资产和负债持有目的的不同,
商业银行汇率风险敞口一般分为
交易账户的汇率风险敞口和
银行账户的汇率风险敞口。
商业银行的
交易账户,即因交易目的而持有的以
外币计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人民币)市值,会随着人民币对主要
外币汇率的波动而变动。
外汇交易记录表就其本身来说,只是交易的记录,但它是分析
银行汇率风险敞口的有力工具。使用外汇交易记录表及不断地进行
市值重估,就能及时分析
银行承担的汇率风险,以便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和避免。
净即期头寸:即以某币种标价的所有资产项目减所有负债项目,其中包括
应收利息。
净远期
头寸:即以
远期外汇交易项下所有应收款项减所有应付款,其中包括未计入即期头寸中的
外汇期货及
外汇掉期的
本金。肯定要求履行及可能是不可撤销的
担保(及类似
金融工具)。
《
巴塞尔协议》规定,
银行有两种测算
外币资产组合头寸的方法可以选择:简易法和内部模型法。由于内部模型法较为复杂,且只有符合严格条件的
银行才可采用,在此仅对简易法进行说明:
银行交易账户的头寸是为赢利性的目的而持有的,即主动持有风险敞口,但为了控制风险一般采取
限额管理方式。对汇率风险敞口的限额管理也称为内部
敞口额度管理,即对每类
交易员或每类业务设定持有汇率风险敞口的最高额度,并进行监测管理。
在
外汇买卖交易中,每个
银行对限额管理的政策和制定的限额大小是不一样的。首先,额度的大小取决于该
银行对
外汇业务的进取程度,是希望在外汇市场中表现为市场领导者、市场活跃者,还是一般参与者,甚至市场不参与者。由于在市场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必然会造成额度不同。其次,额度取决于最高领导层对
外汇业务收益的期望值,以及对汇率风险的容忍程度,通常,风险越大收益越高。再次,取决于交易头寸的灵活程度和交易货币的种类,如果允许
交易员的交易头寸有较大灵活度,而且交易货币的种类较多,则额度需要制定得较大。总之,
银行如果在
外汇交易方面进取性较强,则内部限额较大,反之则内部限额较小。
根据《
巴塞尔协议》的精神,
银行的资本应满足覆盖各类风险的要求,也就是众所周知的8%
资本充足率要求。因此,
银行应保证按汇率风险敞口的8%分配足够的资本以覆盖汇率风险。随着
人民币汇率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
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有不断增大的趋势,因而
外汇汇率风险敞口的计算和管理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间接标价法(Indireet Quotation)又称
应收标价法。它是以一定单位(如1个单位)的本国
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在国际外汇市场上,
欧元、英镑、澳大利亚元采用
间接标价法,如1英镑=1.6025美元;1欧元=1.5680
加拿大元;1欧元=1.0562美元;1
澳大利亚元=0.5922美元等。
在
间接标价法中,本国
货币的数额保持不变,外国货币的数额随着本国货币币值的对比变化而变动。如果一定数额的
本币能兑换的
外币数额比前期少,这表明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降,即
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多,则说明
外币币值下降、本币币值上升,即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
价值和汇率的升跌成反比。
外汇市场上的报价一般为双向报价,即由报价方同时报出自己的
买入价和
卖出价,由客户自行决定买卖方向。
买入价和
卖出价的
价差越小,对于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成本越小。
银行间交易的报价
点差正常为2-3点,银行(或
交易商)向客户的报价点差依各家情况差别较大,国外保证金交易的报价点差基本在3-5点,香港在6-8点,国内银行
实盘交易在10-40点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