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盐务局
永丰县政府工作部门
永丰县盐务局、盐业公司隶属江西省盐务局、盐业总公司,是盐的专营机构,正科级建制,担负全县各类盐的供应和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归吉安市盐务局管理。
单位概况
单位成立于1978年,现有职工19人,固定资产163万元。1982年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怀重视下,我县盐业职工对碘缺乏病开展了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工作。经过十几年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中央、省地的表彰。与此同时我局加大盐政执法力度,依照国家《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盐业市场进行了有效治理,严厉打击了贩运、贩销私盐、劣质盐、非碘盐的违法行为,为持续消除碘缺乏的目标,推进全民食用碘盐,提高民族素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主要职责
1、行使全县盐业行政管理职能;
2、贯彻执行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和盐业法律、法规;
3、组织实施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稽查,管理盐业市场,打击涉盐违法行为;
5、核发和管理《食盐零售许可证》;
6、负责盐业法律、法规和防治碘缺乏病的宣传,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
7、保障碘盐质量和全民食用碘盐,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机构设置
食盐专营部(盐政稽查中队)、综合部(办公室、财务)。
领导介绍
县盐务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陈文丰。
附注
江西省盐业集团吉安盐业公司永丰县分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永丰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05 07:44
目录
概述
单位概况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