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变”最初指下层
群众(主要是农民)进行的具有某种正义性、以
暴力聚众反抗
朝廷的行为,历史上最早民变是
西周时的“
国人暴动”,“九传厉王,暴虐无道,为国人所杀,此千古民变之始”。
吴雁南认为民变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各
阶层劳动群众的反抗斗争”。
学界认为“民变”包括乡民进行各种形式的聚众反抗斗争,包括农民起义、
暴动、毁学、闹县署等,是无组织的大众集合行为向有组织的
集团斗争发展。
民变一词较早出自《
金史》,上记“(宣宗至宁三年)西京军民变,遣官抚谕之”。此后,“民变”一语在正史记载中不断出现。
《
东周列国志》第一回:“﹝
周厉王﹞暴虐无道,为国人所杀,此乃千年民变之始。”明
唐顺之《条陈海防经略事疏》:“﹝ 苏城 人﹞游冶子弟,怀毒蓄机,日伺倭来,里外合应,幸早发之,犹尚烧官寺,劫狱囚,哄然一逞,则民变之渐矣。”明 董其昌《节寰袁公行状》:“(袁可立)徐取倡乱不情者寘之法,民变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