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 即由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诉讼模式、诉讼法律关系、诉权、诉讼标的、诉讼行为和既判力等9章构成。第二编是总则编,由法院、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当事人、诉讼费用、诉讼证据、诉讼程序的一般规定等7章构成。第三编是诉讼程序编,由准备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上诉审程序和再审程序等5章构成。第四编是特别程序编,由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3章构成。第五编是执行程序编,这编中包括了执行一般规定,执行措施、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等3章构成。第六编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编,它包括了基本原则、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对仲裁管辖权的审查、法院协助
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司法协助等6章构成。这种体例排列,主要为我们中国读者考虑的,因为我们大家都学过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先有一个中国的概念,然后看看外国的相关问题,这一体系结构是比较全面系统严谨的。
第二,编写的路径清晰。一是先说明该命题的含义;二是该考查的各国相关立法条文,其顺序首先是大陆法系的法国、德国、日本国以及中国台湾省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立法条文。其次是考查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立法条文。三是考查有关对该例题的立法观点和学说观点,并对其进行比较评述。另外在有关问题中也涉及到前苏联及东欧国家,以及现在俄罗斯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律制度和学说观点。还有的章节,也涉及了意大利、韩国、瑞典、匈牙利等国家的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和学说观点。
第三,《比较民事诉讼法》采取了综合比较方法。比较法自19世纪中期在欧洲产生后,在研究方法上从规范比较方法 到功能比较方法 ,再到文化比较方法 ,虽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都存在一定不周全的方面。因此,《比较民事诉讼法》根据论及问题,既有规范比较,又有功能比较和文化比较方法,所以说《比较民事诉讼法》采取了综合比较方法。所谓比较民事诉讼法是指我们认识了解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一种方法,以现化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为标准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加以对照,概括出它们之间的异同及相互关系,最后形成一个对各国家(或地区)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正确的概括的认识。从上述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比较民事诉讼法有以下四个特点:首先,内容的广泛性。它是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而不是单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民事诉讼法进行研究。其次,标准的现代化。它是评价每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事诉讼法律的制度有的重要标准。因为每个国家(或地区)民事诉讼法制度追求的价值目标都是为使本国(或本地区)民事纠纷能达到公正、高效地解决,使社会秩序稳定,使公民满意。再次,认识方法的比较性。由于各国(或各地区)社会制度、民族历史、经济条件、生态环竟、生活习惯等不同而次定了在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方法存在着许多差异。我们只有从诸多差异的现象中比较出最本质的规律性的东西。最后,发展走向的趋同性。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纲络化,诉讼价值目标追求的共同性,它要求各国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方面的趋同性。当然也只能是在求大同存小异方面的趋同性。
第四,《比较民事诉讼法》撰稿人全是民事诉讼法学界的新莠。为了写作和研究的方便,撰稿人均是在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博士点已经获得博士学位和攻读博士学位的青年人。他(她)们掌握资料比较广泛、思想活跃、洞察能力敏锐、思路开阔、分析能力深刻,他(她)们撰写的章节大部分都是在攻读博士生期间深入研究而写作的,有的是结合司法实际工作第一线,对所研究的问题都有着深思熟虑新的见解。
第五,《
比较民事诉讼法》出版的时机好。使我感到最欣慰的是正逢中国共产党第16次代大会召开的时候,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将书发排印刷,在西南政法大学50周年校庆之时将与读者见面,这是我们参加编写人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16大和西南政法大学50周年校庆献的一份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