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殿前”之名,最早见
唐肃宗至德二年,“又择便骑射者置衙前射生手千人……又曰殿前射生,分左右厢……
贞元二年,……又改殿前射生左右厢曰殿前左右
射生军,亦置大将军以下。”被作为禁卫军号。
后周显德元年,
周世宗“自高平之役,睹诸军未甚严整,遂有退却”,于是命令
赵匡胤“一概简阅,选武艺超绝者,署为殿前诸班”建立殿前军,殿前司正式成型。
显德三年,置
殿前都点检。“壬申,以滑州节度使兼殿前都指挥使、驸马都尉
张永德为殿前都点检……”
显德六年,
赵匡胤“为宋州
节度使,依前检校
太尉、
殿前都点检,进封开国侯”。次年,
陈桥驿兵变,
北宋建立。
南宋
建炎初,
三衙体制沦于废坏,殿前都指挥并侍卫马、步都指挥渐成空置。
自
绍兴五年至
绍兴七年,逐步恢复建制。“五年冬,废神武中军隶殿前司,……又以
都督府兵分隶
三衙。七年夏,复合马司馀军及
八字军为六军十二将,命刘信叔主之;解承宣潜典步军如故。自是
三衙始复矣。”
职掌
殿前司为殿前
诸班直,步、骑诸指挥的直接统领机构。掌握殿前
诸班直及步骑诸指挥官兵名籍,总领其统制、训练、轮班宿卫与戍守、迁补、赏罚之政令。
殿前司所属诸班直、步骑诸指挥在内为皇宫禁卫,随驾出行则为皇帝近卫,随侍左右。国家大型祭典,执行仪仗、引导、安保、护卫任务。
职位
殿前司都点检
后周及
北宋初为殿前司最高统领官。从二品,位在殿前司副都点检、殿前司都指挥使之上。
宋太祖建隆二年闰三月初一,“殿前都点检、镇宁军节度使
慕容延钊罢为山南西道节度使……自是,殿前都点检遂不复除授”。
建隆二年七月九日,“殿前副都点检、忠武节度使
高怀德为归德节度使,……皆罢军职。”自此,殿前司都点检职不复设立。
殿前司指挥使
殿前司最高统领官。从二品,位在节度使上。
自太祖朝不复设立
都点检、副都点检后,即为殿前司最高统领官。
殿前司公事
南宋时,殿前司最高统领官。从二品以下(官阶不至
节度使、或新任节度使)。
南宋时,
殿前都指挥使或虚置或空缺。实际以资浅者为主管殿前司公事,统领殿前司事务。更为资浅者统领殿前司,则冠以“权”字称“权主管殿前司公事”。
殿前司虞候
在殿前司指挥序列中,仅次于
殿前都指挥使、殿前副指挥使。
三衙管军中,位于
侍卫亲军马军
都虞候、
侍卫亲军步军
都虞候之上。
南宋时,
三衙都指挥使不常设。禁军最高指挥序列为八人,殿前
都虞候仅次于殿前、马军、步军副都指挥使,位列第四。
诸班都指挥使
殿前司诸班本班最高长官。位次于殿前司
都虞候,高于诸班都虞候。
诸班都虞候
殿前司诸班本班长官。位次于诸班都指挥使。
诸班指挥使
有:都知、副都知、押班。
四直都虞候
殿前司御龙四直最高指挥官。为诸直都虞候之长官。
诸直都虞候
殿前司御龙四直本直最高长官。次于
四直都虞候,高于诸直指挥使。
诸直指挥使
有:都头、副都头、十将、将虞候。
机构
殿前司挥使司
吏额有:
孔目官、
勾押官、
押司官、
开拆官各一员;
前行六人、
后行十八人,
通引官十八人。
殿前司虞候司
吏额有:
勾押官一员;
前行一人、
后行一人,
通引官一人。
主管公事司
主管殿前司公事/权主管殿前公事治所。殿前司管理官司之一。
吏额有:
都吏、副
都吏、
典吏、副
典吏各一员;
书吏六人、
典书二十一人、副
典书二十人、抄写四人。
殿前司兵案
殿前司事务机构之一。主管行政,掌殿前司“诸军、直、班功赏,大教阅转资,内外转补、排连,新旧行门拍试,换官等事。”
殿前司差使
殿前司事务机构之一。主管人事,掌殿前司“过茶殿侍年满出职,使人到阙差入驿殿侍,诸宫院下差抱笏殿侍,并磨勘奏补逐班祇应参班。”
殿前司仓案
殿前司事务机构之一。主管财务,掌殿前司“关支诸军班应干请受,尚书省斋筵,并使人到阙差祗应人等”
殿前司骑胄案
殿前司事务机构之一。主管军械,掌殿前司“诸军班教阅,收支将校兵级鞍马,关请军兵军器并衣甲,请纳将校朱记。”
殿前司推案
殿前司事务机构之一。主管刑狱,掌殿前司“勘鞫取会追呼诸军班诸般词状公事,差替诸处仓场库务巡防兵级等,收捉审验逃走人。”
殿前司法司
殿前司事务机构之一。主管军法,掌殿前司“检引条法。”
殿前司开拆司
殿前司事务机构之一。主管文书,掌殿前司“收接词状,及诸处发到文字等。”
建制
殿前诸班
御龙诸直
骑军诸军
步军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