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水务、环保、食品药品等10多个部门中涉及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权归并到城管委,由城管委统一指挥、监督、考核。武汉市编制部门将以市
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为基础,组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管委将按照“大处室制”原则,设置精干必要的内部机构。据悉,最晚在2013年6月前,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挂牌成立。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关于贯彻实施〈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意见》,完善后将下发执行。以科学、规范、常态、高效为目标的新
城管体制,将从本月底先期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