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图书馆
武汉市图书馆
武汉图书馆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是全国首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全国首批“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试点单位、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是湖北省“十佳图书馆”。2018年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历史沿革
1946年10月,武汉图书馆始创建,其前身是“汉口市立图书馆”。
1949年5月,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部接管汉口市立图书馆,改名为武汉市立图书馆。
1951年3月,改名为武汉市人民图书馆。
1953年1月,汉口市立图书馆更名为武汉图书馆。
2000年12月,武汉图书馆搬迁至新馆并对外开放。
2000年6月,武汉图书馆成为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FLA)的机构成员。
2015年2月,武汉图书馆分馆汤湖图书馆对外开放。
2022年3月,武汉市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正式启动,并面向全球征集建筑方案。
2022年10月,武汉图书馆新馆建筑方案出炉,由MVRDV B.V.建筑设计事务所和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体设计的“知识之谷”方案最终中选。新馆选址于武汉中央商务区北部,紧邻后襄河公园和在建的武汉广电全媒体中心。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武汉图书馆藏纸质文献近400万册(件),其中特藏文献(含古籍、民国文献等)22万册(件),善本600余种,5000多册,碑帖、拓片5000余件,数字资源容量达到700TB,已建成学科门类齐全、虚拟与实体馆藏相结合,且以地方文献为特色的馆藏体系。
支撑保障
武汉图书馆重视发挥中心图书馆职能,已建成了以市级图书馆为业务中心馆、区级图书馆为区级业务总馆、街道社区图书室、特色书吧、城市书房为区级业务分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流动图书馆和特色分馆为补充的“中心馆—总分馆制”的四级图书馆服务网络。
机构部门
据2025年3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武汉图书馆设有武图共青团、文献采访部、文献编目部、借阅部、参考咨询部、历史文献部、报刊部、信息服务部、音像部、研究辅导部、自动化技术服务部、教育培训部、名家论坛办公室13个机构部门。
建设成果
开发成果
截至2018年12月,武汉图书馆共采购中文图书48300种,85428 册;中文报刊3887种,6886份;海外报刊82种,82份;港台图书151种,151册;电子数据库15个。分编图书75401种、119067册,并成功向全国联合编目中心上传书目数据1000条。
2016年,武汉图书馆进行“文化武汉一《毛泽东与武汉》”专题的编制工作,并完成了《炎黄文化》2016 年1-2期的编制出版工作。配合武汉市政府中山大道开街工程,合作编辑制作《武汉中山大道》口袋书等特色文创产品。
2017年,武汉图书馆收藏的明嘉靖十六年(1537)白坪刻本《新笺决科古今源流至论》等6部珍贵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宋刻元明递修本《北齐书》等25部古籍入选省珍贵古籍名录。武汉图书馆的古籍修复技艺被湖北省武汉市两级政府批准为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名古籍修复师被认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017年全年完成古籍修复5535叶,上传古籍普查数据2247条。
2018年,武汉图书馆向湖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提交了普查平台书目数据近5900条。建立了古籍修复档案,开展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250部馆藏珍贵古籍。
机构荣誉
2004年,武汉图书馆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2008年,列入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05年,获湖北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获武汉市文明单位称号。
2007年,获全国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8年,获“2007-2008年度区级最佳文明单位”。
2009年,获全民阅读活动先进单位。
2010年,获2009至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1年,获2011年全国“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称号。
2012年,获“2011-2012年度武汉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5年,该馆汽车图书馆获武汉市2015年“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
2018年,武汉图书馆被中图学会评选为“城市图书馆研究合作伙伴2017年度综合服务效能之星”、获湖北省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获省文化厅授予“湖北省最美公共图书馆”、获武汉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授予“2017年度十大阅读基地”。
2023年12月18日,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并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现任领导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武汉图书馆的形象标识整体设计源于图书馆的外观建筑结构,与繁体“图”字巧妙地融合,强调其行业性;整体的“图”字下方少了一横,象征着学者在知识的海洋里探索永无止境。
宗旨愿景
愿景:将武汉图书馆建设成为“国内先进,中部一流”的城市公共图书馆,重点字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图书馆服务方式,增强图书馆社会服务职能,努力使武汉图书馆成为武汉市推广全民阅读活动的基地,成为读者交流学习的共享空间,城市的智慧文化空间,进一步推动武汉“读书之城”建设。
使命:
打造武汉图书馆成为中部城市文化地标、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量。
强化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使图书馆成为全民终身学习中心、知识信息枢纽、公共交流平台。
保存文化知识,丰富馆藏资源,促进文化共享。
推动全民阅读、促进民众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并具备良好阅读能力。
提升服务质量,创新读者活动形式与内容,使公众重新认识图书馆功能和价值。
进行行业内及跨界交流合作,营造多元文化氛围。
文化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武汉图书馆举办的品牌活动有江城读书节、名家论坛、社科讲坛、市民学堂、武图展览、读者沙龙、i品书香、流动书香、小图爱阅、武图之声等“武图悦读”系列品牌活动。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一、讲文明,入馆时衣着整洁,请勿着背心、趿拖鞋(拖鞋指无后系带鞋)进馆。
二、请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严禁在馆内吸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请在指定地点就餐,请勿在阅览室内饮食、闲聊及从事其它与阅览无关的活动。
三、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喧哗、嬉闹、追逐、吵架;勿在馆内睡觉、躺卧、席地而坐,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四、严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请勿携带规格较大的箱、包进入馆内。不在馆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入馆后请将移动电话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请在馆内指定的区域内拨打和接听电话。
五、进入借阅区的读者,请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存包,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六、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对损坏图书馆公共财产及设施者,按《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七、家长携带未成年人进入馆内参观学习,上下楼梯及在栏杆处请注意安全。
八、团体参观请提前与图书馆办公室预约。未经准许在馆内进行非图书馆阅读活动者,图书馆有权制止。
九、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借阅制度
为方便广大读者利用武汉图书馆丰富的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我馆面向社会公开办理武汉图书馆读者证,特制定如下办理办法:
一、办证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籍人士(含年满16周岁)均可申请办理武汉图书馆读者证。
未成年人可申请办理武汉图书馆少儿读者证(以下简称“少儿证”)。
二、办证方法
1、持有二代身份证的读者,可直接在自助办证机上按语音、文字提示自助办理读者证。
2、外籍人士和没有二代身份证的未成年读者,在办证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原件(外籍护照、户口薄、社会保障卡)通过电脑注册个人信息,提出办证申请。经读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读者证。
3. 公民可通过本人支付宝芝麻信用积分办理(图书馆+信用)读者证。可通过关注“借阅宝”生活号,享用免押金办证的权利(以下简称“信用读者证”)。办证方法如下:
①手机下载并安装支付宝APP。
②在支付宝“生活号”的应用中,搜索“借阅宝”并关注。
③进入“借阅宝”生活号,选择“借阅证”,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完成办证申请或绑定。(已经办有武汉图书馆读者证并留有身份证信息的读者可直接绑定该读者证使用。没有办过证的读者才会提示注册新证。)
④持注册新证的有效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在读者服务中心领取实体读者证。
三、读者证名称、收费标准、功能、适用范围
四、挂失、补证、退证办法
遗失、补证办法:
遗失或损坏后,应第一时间到读者服务中心办理挂失补证手续。
1、读者办理挂失、补证手续时需持有: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
2、委托他人办理挂失、补证的需同时持有:①受托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②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
3、读者或受托人在挂失、补办读者证时,须在读者证补卡登记表上签字。
证退办法:
读者退证领回保证金前,必须还清读者证上所借的图书和期刊。读者证将在退还读者保证金后由我馆收回。
1、 读者办理退证手续时需同时持有: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本人读者证。
2、委托他人办理退证的需同时持有:①受托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②委托人读者证③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
3、读者在办理退证手续时,若本人读者证遗失或损坏,需先办理补证手续,方可再办理退证。
4、读者在退证(100元押金)领回保证金时,须在我馆读者退证领回保证金登记表上签字画押。
五、读者密码
1、读者证初始密码为您个人身份证生日的8位数字(例如,读者小明生日为1987年5月8日,其对应的初始密码为19870508)。
2、读者可通过武汉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我的借阅”——“个人资料”——“修改密码”栏目修改密码,也可到图书馆一楼读者服务中心凭本人身份证申请重置新密码
六、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17:30
国家法定节日:9:00-16:00
七、特别提示
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我馆规章制度。请爱护图书,按时还书,对未按规定时限归还所借阅图书并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经图书馆多次提醒,仍不归还图书的读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停止为其提供服务;依据《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有权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经图书馆多次提醒仍不归还图书的失信行为上报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因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经图书馆多次提醒仍不归还图书,且造成公共图书馆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读者,我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
武汉图书馆是武汉市人民政府兴办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为共同营造馆内安全有序、安静舒适的阅读环境,请广大读者自觉做到:
一、讲文明,入馆时衣着整洁,请勿着背心、趿拖鞋(拖鞋指无后系带鞋)进馆。
二、请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严禁在馆内吸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请在指定地点就餐,请勿在阅览室内饮食、闲聊及从事其它与阅览无关的活动。
三、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喧哗、嬉闹、追逐、吵架;勿在馆内睡觉、躺卧、席地而坐,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四、严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请勿携带规格较大的箱、包进入馆内。不在馆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入馆后请将移动电话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请在馆内指定的区域内拨打和接听电话。
五、进入借阅区的读者,请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存包,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六、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对损坏图书馆公共财产及设施者,按《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七、家长携带未成年人进入馆内参观学习,上下楼梯及在栏杆处请注意安全。
八、团体参观请提前与本馆办公室预约。未经准许在馆内进行非图书馆阅读活动者,本馆有权制止。
九、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地图信息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25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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