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的保险公司,诞生于我国保险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之际,是“国十条”颁布执行后,中国保险市场第一家成立的
人寿保险公司,正德人寿生逢佳时,任重道远。
保费规模
正德人寿历年保费收入情况如下:
企业组成
正德人寿由五家股东出资,各持股20%。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构成
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20亿元人民币
管理团队
正德人寿拥有一支由著名经济金融保险专家、成功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组成的具有战略性思维的核心经营团队,张洪涛教授出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CEO),沈月华女士、郑永刚先生出任副董事长,王宪章先生、陈英柳先生、王宏女士出任董事,唐运祥先生、李殿君先生出任独立董事、邓鸿勋先生出任监事会主席,戴凤举先生出任监事。
企业文化
企业理念和精神
核心理念:正扬诚信 立德为民
企业精神:诚信 卓越 专业 创新 实践 发展
工作原则:低调 内敛 务实 高效
竞争理念:以诚取信 以德取胜 服务最好 理赔最快
用人原则:有所为者有其位 有所为者有所得
服务准则:领导为员工服务 二线为一线服务 全员为客户服务 公司为社会服务
少儿保险
正德幸福人生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正德幸福人生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正德龙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正德龙年禧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正德龙寿年金保险(分红型)
正德龙瑞定期寿险
正德附加龙瑞定期寿险
正德龙年福润终身寿险(分红型) 正德龙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正德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正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正德龙禧母婴安康健康保险
意外保险系列: 健康保险系列:
正德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A款)
正德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B款)
正德龙祥意外伤害保险A款
正德龙祥意外伤害保险B款
正德附加龙祥意外伤害保险A款
正德附加龙祥意外伤害保险B款
正德龙凤久安长期
意外伤害保险 正德附加意外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正德附加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正德附加意外住院健康保险
正德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正德附加住院健康保险
保费豁免保险系列: 犬伤害保险系列:
正德附加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A款
正德附加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B款 正德家庭养犬意外伤害保险A款
正德家庭养犬意外伤害保险B款
保险知识
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的比较科学合理和全面系统的定义应该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因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损失或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以及因为年老、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需要长期护理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
因此,健康保险( health insurance )括医疗保险 (medical insurance)失能保险 (disability income insurance) 和护理保险 (long-term care) 。其中,最常见的医疗保险包括了疾病医疗保险和
意外医疗保险。
判断一个保险产品是不是健康保险,主要是看它的保险责任,看设计者的目的,看投保人购买的目的,是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健康。
健康保险的责任不仅包括对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损失方面的经济补偿,而且还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伤残而不能工作引起的收入损失的经济补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时所需要的护理经济补偿。
健康保险关注的不仅是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后的事后的经济补偿,而且更加关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健康管理,因此,不论是医疗保险,还是失能保险和护理保险,都应该加上对被保险人遭受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对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健康管理,才能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
简称
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其中人寿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养老年金保险。
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两全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和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共同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简易人身险。
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这里意外事故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意外发生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
2、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
3、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但有些国家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归类于非寿险,这是因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限、费率计算和责任准备金提存等方面与财产有相似之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四项: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一个具体的
意外伤害保险险种,可以同时提供全部四项保障,也可只承保其中一、二项。这需要人们在投保时仔细了解。在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人身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造成的。
意外事故
非本意的
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使乘客遭受伤害;行人被大风吹下来的广告牌砸伤;水性很好的人在江河中游泳不幸溺水。有些意外事故是被保险人应该预料到的,但由于疏忽而引致的,如在停电时未切断电源修理线路,因不久恢复供电而触电身亡。
另有一些事故虽是被保险人可以预见到的,但在客观上无法抗拒或在技术上不能采取措施避免的事故,如楼房失火,火封住门口和走道,被保险人迫不得已从窗口跳下,摔成重伤。
或者虽在技术上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和职责上的规定,或履行应尽义务,不去躲避,如银行职工为保护国家财产在与抢劫银行的歹徒搏斗中受伤。以上这些均属于意外事故。
凡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杀、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事故。
外来原因造成的
指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
食物中毒、失足落水。疾病所致伤害不属于意外事故,因为它是人体内部生理故障或新陈代谢的结果。例如,被保险人因高血压病发作导致脑溢血,在路上突然昏倒。
突然发生的
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铅中毒、矽肺等职业病虽然是外来致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但由于伤害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不属于意外事故。
相关险种
是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的、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职工为保险对象,单位为投保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与意外伤害保险具有同样性质的一种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据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行业、工种的危险程度分为三个档次,分别确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一般工商企业单位的职工为第一档,费率为千分之二;建筑、冶金、勘探、航海、伐木、搬运、装卸、地面采矿、汽车驾驶、高空作业人员为第二档,费率为千分之四;井下采矿、海上钻探、海上捕鱼、航空执勤人员为第三档,费率为千分之七。
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的概念最早由国外传入,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也就是说,除了支付某一个最低金额的第一期保险费以后,投保人可以在任何时间支付任何金额的保险费,并且任意提高或降低死亡给付金额,只要保单积存的现金价值足够支付以后各期的成本和费用就可以了。而且,万能
保险现金价值的计算有一个最低的保证利率,保证了最低的收益率。
万能寿险之所以被称为 “ 万能 ” ,在于客户在投保以后可以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确定保障与投资的最佳比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万能险是风险与保障并存,介于分红险与投连险间的一种投资型寿险。所缴保费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投资账户。保障和投资额度的设置主动权在投保人,可根据不同需求进行调节;账户资金由保险公司代为投资理财,投资利益上不封顶、下设最低保障利率。
投资型保险是国内保险市场来出现的新险种,它兼具保险保障与投资理财双重功能。市场上常见的投资型险种有
投资连结保险、分红型寿险、万能寿险及投资型家庭财产险等。
这类险种在投资回报上,主要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或经营业绩有关,保险公司资金运作得好,经营效率高,投保人就能获得较好的收益。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利益均享,风险共担。
至于
投资型保险的收益,还是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进行分析。
分红型保险、万能寿险等一些投资型保险有最低保证收益,
投资连结保险没有固定利率,投保人的未来收益完全取决于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
总体上说,投资型保险是一种长期险种,它不像股票、基金一样可以高抛低吸、频繁进出,所以它的收益也应放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来考察。拿投资连结保险来说,保监会在《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保险公司要对投资账户过去 10 年(不足 10 年按实际年限)的业绩进行说明。因此,投资型保险收益在短时期内有波动是正常的,到底赚不赚钱,应该看一个较长时间段的平均收益水平。
分红保险
就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1、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
2、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
3、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营运管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管理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
由于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时要考虑三个因素:预定死亡率、预定投资回报率和预定营运管理费用,而费率一经厘定,不能随意改动。
但寿险保单的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同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一旦实际情况好于预期情况,就会出现以上差益,保险公司将这部分差益产生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客户,这就是红利的来源。
常见问题
红利将如何分配给客户?
答:根据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应将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大部分分配给客户。在具体的分配过程中,由于不同分红保单在不同年份对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的贡献会有不同,保险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分配金额。同时,保险公司还会向每位客户寄送分红业绩报告,说明该类分红保险的投资收益状况、费用支出及费用分摊方法、当年度盈余和可分配盈余、该客户应得红利金额及其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充分做到对客户透明。其保单中除分红外的其它利益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客户保单中除分红外的其它利益,不会因分红而受到任何影响。分红保险产品除分配红利给客户外,像传统寿险产品一样,它还提供基本的寿险保障,如身故保障、满期给付等,其内容和金额在保险合同中都有明确的约定。
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每年定期支付的形式而得名,通常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条件,从支付首期年金开始,只要被保险人生存,保险人即按月或季、半年、年给付年金直至保险期满或被保险人死亡时止。一旦被保险人在领取期内身故,年金即停止支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身故,保险人通常将保单项下的保费累积额支付给受益人。
还有一种不确定年金,年金支付期间完全是事先确定的,其计算基础只有预定利率和预定费用率,没有考虑生存率。此年金保险在合同约定期间,无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都将支付年金。
与死亡保险不同,参加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通常是身体健康、预期寿命长的人,因此无论团体投保还是个人投保,一般不需要进行体检,凡年龄在 65 周岁以下的居民,均可作为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
年金保险在保障寿命较长者有稳定经济收入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这是因为在领取年金前已死亡者所交纳的保险费贴补了寿命较高者的年金给付。
由于年金保险较好地解决了社会生活中高龄者生活安定的问题,世界各国对年金保险都十分重视。全世界已有 100 多国家和地区实行了老年、残废及遗属保险制度,其中绝大多数国家采取了年金给付方式,只是具体的名称和开办方式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