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工商业联合会,1989年经中共梅州市委批准,同时称“梅州市总商会”。至2006年底,有县级工商联(商会)组织8个,行业商会、
同业公会 9 个。
梅州市工商联是中共梅州委领导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参与党和国家有关大政方针及本省
政治、
经济、社会生活中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对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的讨论研究。
(三)参与政府相关的经济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会员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税收进行检查和监督;协助做好
民营科技企业申报评定和科技项目的推荐,开展民营企业的质量技术监督;牵头管理会员企业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考试、评审和初次认定等工作,并纳入当地人事(财政)部门统一组织。
(四)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依法维护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接受他们的投诉和法律咨询,协助会员企业处理经济纠纷,参与经济仲裁。
(五)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培训及人才交流、人事代理等服务。组织会员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类经贸活动,参加国内外考察,帮助会员企业拓展市场,为会员企业办理产品产地证明书,为会员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申办户口和出国(境)进行商务活动出具证明、申办证照等。
(八)负责管理行业商会、
同业公会;指导本市各级工商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