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文化馆位于广东省
梅州市梅县区府东二路文化中心三楼,是国家一级馆、是广东省十佳文化馆,曾被中宣部、文化部评为“服务农民服务基层全国先进文化馆”。为更好地免费开放服务群众,梅县区文化馆投资了20多万元,把文化馆的展览厅改造成多功能综合厅(集会议、培训、展览、排练、演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通过举行的各种类培训班、比赛、舞蹈、小戏、戏剧等各种的排练,演出活动情况反映,群众都比较满意,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本馆设有办公室、社文辅导室、舞蹈排练厅、创作室、山歌培训室、少儿培训室、声乐培训室、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包括室外面积1000平方米的活动场所、价值60多万元的灯光、音响和乐器等文化活动器材全部免费开放。
梅县区文化馆,创建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原名为“梅县县立民众教育馆”。1953年改称今名。1988年,该馆建立了山歌曲艺团,突出搜集整理地方民间文化遗产。1990年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全国先进文化馆”,1993年被文化部评为标准文化馆;被省文化厅评为特级文化馆。2005年被中央宣传部、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工作先进馆”称号、2008年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一级文化馆”,被广东省文化厅评为“特级文化馆”。馆内设有文艺创作辅导组,少儿音乐辅导组、美术摄影组、社会文化辅导组和一个山歌曲艺团。馆面积3071平方米,设有展览室、排练厅、影视厅、少儿活动室、办公室等。该馆在辅导、组织群众文艺创作、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和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艺方面成绩突出。馆址在新城文化中心大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