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障
根据国际条约的规定,授权国际原子能机构建立并实施的国际核查机制
国际核保障监督(nuclear safeguards)亦称核保障,系指根据国际条约的规定,授权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建立并实施的国际核查机制。它是国际防止核武器扩散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目的
是阻止签署核保障监督协议的国家将其接受IAEA保障监督的核材料转用于生产核爆炸装置或其他军事目的,向国际社会保证,有关国家遵守其核不扩散的承诺。
技术目标
及时发现显著量的核材料从和平核活动转用于军事目的,并通过早期觉察的可能来阻止这类转用。
核保障监督的法律基础是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协议。《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规定,IAEA的职能之一是“制定并执行安全保障措施,以确保由机构本身,或经其请求,或在其监督和管制下提供的特种裂变材料及其他材料、服务、设备、设施和情报,不致用于推进任何军事目的;并经当事国的请求,对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或经一国的请求对该国在原子能方面的任何活动,实施安全保障措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规定,“每个无核武器的缔约国承诺接受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及该机构的保障制度与该机构谈判缔结的协定中所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其目的专为核查本国根据本条约所承担的义务的履行情况,以防止将核能从和平用途转用于核武器或其池核爆炸装置。原料或特殊裂变物质,无论是正在任何主要核设施内生产、处理或使用,或在任何这种设施之外,均应遵从本条所要求的保障措施的程序。本条所要求的各种保障措施应适用于在该国领上之内、在其管辖之下或在其控制之下的任何地方进行的一切和平核活动中的一切原料或特殊裂变物质。”
监督协定
1、全面保障协定.即由已加人NPT条约的无核武器国家与IAEA签订的协定,授权IAEA对该国的所有核材料实施监督;
2、单项保障协定,主要由未加人NPT条约的无核武器国家与IAEA签订的协定,授权IAEA对该国特定核材料或核设施实施监督;
3、自愿保障协定,即由核武器国家与IAEA签订的协定,授权IAEA对该国自愿提交的核材料或核设施实施监督。
监督方面
核材料的物料衡算、封隔与监视,以及现场视察核材料(nuclear material)是源材料和特种可裂变材料的总称。源材料(source material)系指天然铀、贫化铀、钍;特种可裂变材料(special fissionable material)系指钚-239、铀-233、富集铀(即铀-235富集度大于天然铀中铀-235丰度的铀)。核材料的物料衡算分为三级:设施级、国家级和IAEA级。设施级物料衡算的主要任务是划分核材料平衡区,保存各平衡区核材料数量记录,测量和记录核材料在平衡区之间的转移,通过实物盘存定期确定某个平衡区内核材料的数量等;国家级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国家核材料衡算报告并提交IAEA,保证正确地遵守衡算程序和安排,对IAEA视察员的接触权限做出安排,对设施的核材料衡算系统做出规定等;国际原子能机构物料衡算的主要任务是利用各种视察方法独立核实核材料的数量和地点,检查衡算和运行记录,核对记录与衡算报告,进行独立测量,确定国家核材料衡算的有效性,向当事国提供IAEA的核算结果报告,向IAEA理事会提交《保障执行报告》等。
IAEA视察可分为初始视察(initial inspection),特别视察(adhocins inspection),例行视察(routine inspection),专门视察(special inspection),不通知视察(unannounced inspection)等。
视察工作
检查记录,对核材料进行独立测量,校验监视用仪器,使用监视和封隔措施以及其他技术上可行的方法。IAEA视察员有权接触下述地点:初始报告中指明有核材料的场所,已通知IAEA(与进/出口核材料有关)的任何地方,辅助安排中确定的核设施中的关键测量点。近年来,IAEA致力于加强其核保障监督体系,特别是将核查的重点从核查当事国已申报的核材料、核设施和核活动转为探查该国未申报的核材料、核设施和秘密的核活动,以加强其核保障监督的有效性。1997年5月,IAEA理事会通过了保障监督协定附加议定书范本,要求已与IAEA签订了保障监督协定的所有国家尽早与IAEA缔结附加议定书,以授权IAEA在该国实施新的核查措施。IAEA核保障监督的新核查措施包括:要求当事国向IAEA提供有关本国核及与核有关活动的详细资料,扩大IAEA视察员在该国核及与核有关现场进行核查的权利,允许IAEA视察员进行环境取样监测等。基于上述国际规定和其他国际条约,已有100多个国家或地区与IAEA签订了保障监督协定,接受保障监督的核设施共有900多座,核材料达15万t,其中钚为600t、高浓铀为20t。IAEA拥有200多名视察员,平均每年要进行2500余次视察,每年用于核保障监督的经费超过1亿美元。
中国于1988年与IAEA签订了《关于在中国实施保障监督的协定》,属于自愿保障协定,根据规定自愿将部分民用核设施提交IAEA进行保障监督。IAEA仅对中国秦山核电厂和陕西铀富集厂实施保障监督。IAEA的核保障监督对中国和平利用核能、核电发展活动不应产生影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4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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