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红,女,汉族,1960年9月生,江苏靖江人,民革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
人物履历
历任福建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群工处助理调研员、处长,福建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口和计生委)群工处处长,省计生协会秘书长,厦门市
集美区政府副区长(挂职),民革福建省委专职副主委、秘书长,省政协副秘书长(兼),省民族和宗教委副主任(兼);
2014年11月,福建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5年12月,福建省监察厅副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2018年09月—2021年04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其间:2020年01月—2020年12月任福建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01月—2021年12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2022年0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参事。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民革福建省委第十、十一届副主委兼秘书长,第十二、十三届副主委,民革福建省委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第十届福建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福建省妇联执委
职务任免
2020年01月09日,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柳红同志任福建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2020年12月29日,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柳红同志不再担任福建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因工作需要,柳红(女)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委员。
2021年01月21日,宁德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补选柳红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柳红的代表资格有效。
2021年01月27日,在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柳红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2021年04月0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因工作需要和任职年龄原因,决定免去柳红的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因工作岗位调整,决定接受柳红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2022年01月20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柳红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22年05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聘任柳红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