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荆民
北京昌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昌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人物简介
柯荆民,男,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硕士学位,专业方向为金融法和证券法。
之前,在债券圈子里,研究金融法和证券法的柯荆民小有名气。1996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创立之初,他就担任中债登的法律顾问,不但参与设计金融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回购、远期,还参与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基本制度建设,如债券相关规则的起草。多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邀请,在全国债券工作会议上作主题演讲。同时,担任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培训讲师多年。
2013年1月,他在《财新》杂志上最早提出,要吸取美国08年金融危机时的经验,加强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根据国际最新立法趋势,切实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此主张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并得到银监会的支持。
2013年4月,债券核查风暴以来,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法律体系的重要缔造者,在债券市场引起大家重视的时候,他觉得应该借此机会加强债券市场的制度建设,于是撰写了大量有关债券市场监管的文章,并接受《中国经济时报》和《中国企业报》等媒体采访,就债券市场监管发表意见,其取消“丙类户”的意见被决策部门采纳。从此,进入主流媒体的关注视野。
2013年10月,在港交所与阿里巴巴就合伙人制度上市产生分歧时,他在《南方都市报》撰文,要求阿里巴巴尊重香港重视法治和秩序的传统,要求港交所在新时代要勇于创新,根据高科技企业特点,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创新。提出的观点,港交所总裁李小加在其文章中加以认同。
后来,又积极参加“钱荒”、利率自由化、基金监管、新股发行改革和债券市场监管等问题的讨论。由于其在财经评论员中,经历比较独特,参加过监管、进入过外资金融企业的的管理层,再加上国际视野,所发表的言论,各方面颇为重视。
任职履历
柯荆民的经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金融监管机构的法律顾问、外资金融企业的高管和财经评论员。
柯荆民虽然是法律出身,但误打误撞,进入金融圈子颇早。1996年起,就担任中债登法律顾问,参与债券规则的制订,并就有关监管涉及的法律问题,经常性地向人民银行、财政部和发改委等监管部门提供咨询意见。
在担任中债登长达十年的法律顾问后,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并取得国际视野,2007年,赴加拿大最大的律师事务所Blakes担任顾问,主要工作是协助中国企业去北美上市,以及北美企业在中国投资。后来,进入欧洲基金公司担任高管,从事欧洲多家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在中国的投资。
在从事将近20年的专业工作后,柯荆民突然发现,他最喜欢的工作还是财经写作。这缘自他的家庭,因为其父母都是人民日报社高级编辑,他从小在人民日报社大院长大,耳濡目染,对新闻工作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情怀。毕业之后,虽然从事的是法律和经济方面的工作,但写作、新闻始终是他心中的梦想。
其写作经历,先为本科和研究生论文均得以发表,这提高了他写作的信心。工作之后,总是给客户写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据他说,他写给客户的信有巴菲特致股东信的风格,几乎每个客户都写,洋洋洒洒地好几页,收不住)。另外,他参与客户课题研发,发表了大量论文,并多次被人大情报中心收录;最后,进入通俗易懂的财经写作。
现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管的《环球财经》的专栏作家、新浪财经专栏作家和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无论是官办财经媒体,还是财经财新系、南方系,他与其都保持良好的关系。迄今为止,已在《金融时报》、《金融博览》、《中国债券》、《中国风险投资》、《当代金融家》、《财新》和《南方都市报》等报刊杂志发表过大量文章,偶尔在财新传媒点评金融事件,并接受过《中国经济时报》和《中国企业报》等媒体的多次专访。
人物自述
记得2001年在人民银行开会,人民银行一位领导说我是游走于官员、学者和商人之间。官员和商人不敢,只有学者深以为然。只是后来没有想到,我又多了二个身份,外企高管和媒体评论人。
担任中债登法律顾问期间,牢牢地树立了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思考问题,并主持和参加了多个课题的研究。后在外资基金,从事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的研究工作,并负责基金的风控和合规事务。无论是协助监管机构进行工作,在外资基金从事管理,从来没有放弃研究和写作。所以,就我的本质而言,是一名学者。
始终与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企业保持联系,又与其保持一定距离,所以能够独立发表意见。
担任中债登的法律顾问时,是站在监管者角度考虑问题;在北欧基金工作时,是站到金融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成为财经专栏作家之后,象美国的大多数财经专栏作家一样,立场逐渐转为站在投资人和金融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
虽然本科学的是法律,但与经济结下了不解之缘。97年担任中债登法律顾问时,就参与了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有关金融工具的设计和金融纠纷的解决,要求对宏观经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非常熟悉。2008年在外资基金工作时,虽然主管法务和风险,但主要工作是进行宏观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分析和研究,以向董事会提出投资意见。法务的事,反倒都外包给外面的律师了。
与金融系统大多数人一样,酷爱桥牌,喜读《经济学人》。
人物著作
言论
“法律是经济的制度化。”
柯荆民最新财经论题十则:
阿里巴巴上市:香港应有勇气进行制度创新
IPO停摆冲击投行业务格局
A股为什么需要优先股“加盟”?
金融危机的根源
债市:“丙类户”之觞
光大证券“逆袭”股市的代价
美国的债券信息披露
从“债券一姐”的落马看利益输送
以“代持养券”进行利益输送
著作
主编《金融法律与实务》,与人合著《企业与债券投资》
人物评价
1997年,被《人民日报·市场报》称为是“把律师带入金融界”的第一人。
2012年,被中证登领导称为“为中国的资本市场建设打下坚实的法律框架”
参考资料
新浪专栏·意见领袖.新浪网.2013-08-06
约谈李庄很有意义 .《财新》杂志官网.2012-12-17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7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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