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政和
原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教授
柯政和(1889-1979),字安士,原名柯丁丑,台湾嘉义人;我国著名音乐教育家。
人物简介
曾任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教授,对音乐教育及音乐理论领域贡献良多。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因为曾支持日军与汪伪政权而遭公诉。后因为台籍身分遭到释放。仍从事于音乐教育工作。
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被迫害导致失明及瘫痪。1979年于宁夏逝世。
人物经历
求学及在台湾发展
1907年,柯丁丑考上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后改制更名为台湾总督府台北师范学校);该校实为日治初期,台籍学童所能就读的最高学府。1911年毕业后,留于母校担任教职。不久,他因音乐长才,获得学校推荐保送东京音乐学校修习钢琴与作曲理论,他亦与台籍人士张福兴与李金土同为该校前后期学生。
1915年返台后,柯丁丑仍执教于母校台北师范学校。除了教职之外,他也与张福兴筹组弦乐团,大力于台湾各地推广西方音乐。并于1916年与张福兴、一条慎三郎公开表演男声三重唱,此为台湾罕见的音乐推广方式。
1916年2月,台湾音乐会成立,他不但为该会的创始人之一,在该组织也担任讲师职务。一般说起来,他与张福兴等人,是为西方古典音乐于台湾的播种者。
在大陆的发展(1949年以前)
1919年,他前往日本继续深造攻读音乐。1923年,离日赴中国北京且受聘于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担任教职,并更名为柯政和。自此,他全心投入中国西方音乐教育的基础工作,对中国近代音乐教育贡献良多。
抗日战争爆发后,支持日方的他,担任日本华北统治区之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第一任系主任,并任该校秘书兼训导长、东亚文化协议会评议员,不久,并在随后支持汪精卫政权,任华北政务委员会辖下的北京特别市(一度改为北平)事务次长等职,专司北京的教育文化之事务工作。
1945年,抗战胜利后,柯政和被以汉奸罪提起公诉。1946年,在由台籍人士组成的台湾光复致敬团前往中国大陆斡旋后,柯政和得以特例出狱,并回北京师范大学继续任教。
解放后状况
建国后,柯政和再度遭到解职,赋闲在家。文化大革命中,再度因汉奸身分遭到公审。1969年,因迫害导致双目失明并全身瘫痪。后被下放至宁夏回族自治区。1979年病逝。
贡献作品
柯政和虽在抗日战争中支持日方反华,但其音乐成就仍不可磨灭。他不但应用本身汉文基础,将己身音乐长才贡献于北京乃至全国。也将日本国内的钢琴小提琴交响乐等西方新音乐知识贡献至中国学界。组织了西乐社、爱美乐社等民间音乐组织,发现并培养了计大伟、刘天华等一大批音乐家。
抗战后,曾为战犯的他仍继续坚持他的理想,从事音乐理论研究。1953年,他编纂的《简明音乐辞典》为我国此类型辞典的原创肇始者。该书收录的四千余条条目,更成为中国新音乐的础石。
除此,他的主要作品有《拜尔钢琴教科书》、《哈农练习曲》、《柯政和编钢琴独奏曲》、《口琴如何吹奏》、《初小模范音乐教科书》、《高小模范音乐教科书》、《音乐通论》、《女声合唱一百曲集》、《提琴音阶练习书》、《初等风琴教科书》、《世界名歌一百曲集》等著作,都对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音乐教育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外还著有《中国の社会风景》、《初级日语讲座读本》等日文书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2 16:59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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