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阁库
以架阁的形式保存文书档案的机构
架阁库,以架阁的形式保存文书档案的机构。架阁库不仅是档案保管装具的变革,同时还是宋代各级国家机关设置的保管现行档案的专职机构。
历史沿革
宋代各级国家机关普遍设置架阁库。中书门下、尚书三省架阁库,由三省制敕库房主管,收贮皇帝诏令、制书和其他档案。
徽宗崇宁年间(1102~1106),置吏部架阁库,其后各部皆置。掌管财政的三司架阁库,收藏户口、赋役籍帐。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架阁库,收掌有关军籍、武官调遣、边防设置和来往国书等重要档案。地方机关架阁库始设于江南西路。北宋仁宗时转运使周湛首创千文架阁法,以日月为次第连粘排列保管。此法得朝廷表彰推广,各级地方机关皆置库效法。
管理制度
架阁库有严密的管理制度:中央六部档案存部两年则集中于各部架阁库,各部架阁库收贮8年则上交金耀门文书库;户籍赋役、诉讼刑名等重要档案,地方均需造册4本,由县、州、路逐级上报中央主管部门;架阁库档案用千字文编号法,“以年月次序注籍立号”,还规定3年一“检简”的鉴定制度;利用档案要“委官一员,监视出入”并限期交还。主管架阁库的官员择选“有时望者为之”,各部多为进士及第者,如著名史学家郑樵曾任礼、兵部架阁库主管官员。州、县地方架阁库规定由知州、令、丞、主簿等官员主管,下设管勾、守当官等具体掌管。
各朝均沿袭宋制。金代尚书省置架阁库,设都事主管;六部设吏兵、户礼、刑工3个架阁库,各由管勾掌管。元代中书省置架阁库、蒙古架阁库、回回架阁库;六部设左、右部架阁库;枢密院、御史台、通政院以及各级地方机关都置架阁库,设管勾、典吏职掌。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朱元璋明令“置天下诸司架阁库,以庋案牍”。随之中央六部、五军都督府都察院大理寺等中央机关以及各级地方机关先后置架阁库。清代部分地方机关仍沿袭置架阁库。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21 10:17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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