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尔均衡 ( Lindahl equilibrium ) 以
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平衡命名推理,在
期货市场上所存在的
共用品现象。不过,要给出共用品的经典定义似乎不太容易,几乎无法找到有关共用品的
中国式的标准定义,我们仅仅知道共用品的两个最明显特点是
非竞争性,
非排他性,对于共用品而言,每个个人的
消费量都是该共用品的全部总量。而在求证共用品的
均衡产量时,人们往往会与林达尔均衡联系在一起的,认为「人们愿意为生产某一共用品所支付的成本之和等于为生产这些共用品所需要的成本
理论简介
林达尔均衡是1919年
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Lindahl)提出的。林达尔均衡是
公共产品理论最早的成果之一,
林达尔均衡模型实际上是在维克塞尔工作基础上建立的,林达尔认为
公共产品价格并非取决于某些政治选择机制和强制性税收,恰恰相反,每个人都面临着根据自己意愿确定的价格,并均可按照这种价格购买公共产品总量。处于均衡状态时,这些价格使每个人需要的公用产品量相同,并与应该提供的公用产品量保持一致。因为每个人购买并消费了公用产品的
总产量,按照这些价格的供给恰好就是各个个人支付价格的总和。
林达尔均衡使人们对
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问题取得了一致,即分摊的成本与
边际收益成比例。总之,林达尔均衡指个人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以及它们之间的
成本分配进行讨价还价,并实现讨价还价的均衡。
林达尔通过一个新的
定价方法来建立起一个类似于
私人物品竞争性均衡的
公共物品的
均衡模型,称为林达尔均衡。在林达尔的均衡中,不是所有消费者面临一个公共的(相同的)价格,而是全部消费者有一个公共的数量;不是
总产量在全体消费者之间分配,而是
总成本在消费者之间分摊。因此,要尽量使每个消费者面临的价格符合其对公共物品的真实评价(或
偏好)。这样就使得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总和正好等于公共物品的总成本。于是生产的
约束条件就变成总收入等于总成本。
林达尔均衡的解就是在
正常利润为零的约束条件下,使
公共产品的定价采取与消费者的
需求弹性相关的方式来确定,即依据每个消费者对
公共物品的不同评价,分别确定不同的价格。
林达尔均衡的功绩在于从理论上论证了公共物品(包括
信息商品)的市场
均衡价格原理与私人物品的市场均衡价格原理之间的差异,为进一步探讨信息商品的价格问题找到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林达尔均衡的定义
如果每一个
社会成员都按照其所获得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
边际效益的大小,来捐献自己应当分担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资金费用,则公共物品或服务的
供给量可以达到具有效率的最佳水平。这被称为林达尔均衡。
构思
威克塞尔-林达尔均衡的构思是,如果个体为政府供给的产品和服务所支付的税价和这些个体对它们的评价相关联,进而如果能够根据自己的评价进行讨价还价,那就比较有意思了——从直接讨价还价过程中产生的“税价”并且共享
资源供给就是“内在发生”的
演化均衡状态了。
在林达尔的模型中,假定有两个政党,这两个政党分别代表着具有共同
偏好的两组选民。这两个人或政党所拥有的
政治权力是相同的,每个人或政党都准确地表达了自己的偏好。同时,是通过
拍卖程序来得出不同的税收份额和
预算支出规模的。而且,当个人A的税收份额是T的时候,B的税收份额就应该是(1一T)。
林达尔均衡解决了一套公平的税收价格与
公共产品水平等资源配置问题,但对也有不少质疑。1969年,萨缪尔森对林达尔均衡理论提出了批评,指出:因为每个人都有将其真正边际支付愿望予以支付的共同契机,所以林达尔均衡产生的公共产品供给均衡水平将会远低于最优水平。
由于林达尔均衡是依据消费者个人对
公共物品或作为
准公共物品的
信息商品进行评判而定价的,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有的消费者少付费,甚至不付费的情况(免费乘车者),这也说明信息商品不能采取
普通商品的成本和效用定价方式。
基本假定
该模型有三个基本假定:
一是社区有两个当事人A和B,分别代表各自相同收入和
偏好的两组选民;
二是为防止决策的先后次序所带来的
投机行为,假定
公共物品的
产出水平与其负担份额作为一个备 选方案同时决定;
三是每个人都能准确说出自己的偏好。
核心
个体对
共享资源要支付 (以税收形式,作为
公共物品生产的投入)多少、公共物品产出来给大家享用多少,如果以市场交易为参照原则,那么就能达到市场交易的“效率”状态——体现的 效率符合
帕累托效率条件。这是一个确定
公共产品产出的“合理水平”和与此相应的人们之间
税负“合理分布”匹配的原则。该数量状态(公共投入和公共产出量) 被人们称为威克塞尔-林达尔均衡;这个符合帕累托效率的均衡条件判据也称作“威克塞尔效率”。
②建议实现威克塞尔效率的程序
让个体直接参与讨价还价,作为公共
决策程序和
组织设计的原则。
相关理论
静态表达的林达尔均衡状态指的是:在该状态下的每个人共同面对的
公共物品产出量和每个人付出的
税额满足这样一些条件,此时每一
个体消费公共物品获得的边际效用恰好等于他对这一增量单位公共物品所花的金额——纳税额的边际评价(个体这时从增加一个单位公共物品消费获得的效用恰好等于对相应货币支付额的效用评价,这一单位公共物品的出资额称之为
边际税率);每个人的出资额总和必须等于生产公共物品的
边际成本。或者说,集团内每名成员为单位公共物品增量自愿出的 钱数之和恰好等于这一单位公共物品增量所需要的投入成本。这时单位公共物品的均衡出资额就称为“林达尔价格”。林达尔模型强调的关键在于:为增量单位
公共物品纳的税是“自愿交换”的——单位公共物品和纳的税这两者的
边际效用一样。实际上这是延续了“利益赋税学说”的“
等价交换”思想,包含了“每个个体都接受”的假设(或者说规范性的建议)。既然是自愿交换,那么这个公共物品均衡量同私人物品在市场中达到的均衡就一样了,
完全竞争市场如果能够达到
帕累托效率条件的话,这个符合社会成员“自愿”的“林达尔价格”及相应物品量也就符合帕累托效率条件了。因此也称作“威克塞尔效率”。
误解
对林达尔价格存在普遍的误解,这种误解是比较简单的静态误读 ,其要点是:认为根据“林达尔均衡”,“每个个体都接受”需要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
边际效用掏出相应数额的税款,但是由于消费
公共物品能够
搭便车,于是个体必将“
瞒报”自己的边际效用从而少缴税,所以除非强制性地规定
纳税额,否则无法实现具有
帕累托效率的“林达尔均衡”。如此恰恰说明了在公共物品的提供方面 所
客观存在的
市场失灵,进而说明
公共部门规定
边际税率强制实施的必要性。 无论这种否定“自愿交换”的规范性论证依据和逻辑如何,至少称其为“误读”是没问题的,因为威克塞尔、林达尔提出,或者说主张的就是“自愿交换”,而不是 否定“自愿交换”。所以这种认识对威克塞尔、林达尔模型的意图是一个普遍的误解。
理论意义
林达尔均衡模型尽管没能给出
公共物品供给的最优条件(萨缪尔森在
一般均衡的分析 框架下给出证明,即∑MRSgx=MRTgx),但其通过局部均衡分析将公共物品供给的政治
决策过程与公共物品成本的负担份额巧妙地结合起来,在个人偏好既定的情况下,通过对
备选方案的“投票”,确定出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以及个人对公共物品成本的分摊份额。在这一过程中,对备选方案的不断投票,也就是个人
偏好的持续表露,而最终达成“一致”,个人偏好也即汇总为“群体偏好”。因此,林达尔均衡既是一种需求偏好表露机制,又是公共物品的合意供给模型,同时还 是一种理想的政治决策程序。但在现实的政治运作过程中,林达尔均衡由于对备选方案要求“一致同意”,所以极难实现,而其理论意义在于,它为进一步的分析确立了一个“标杆”。
威克塞尔—林达尔模型继承了边沁的效用评价之分析方法,亦即传承了“利益
赋税原则”的效用评价及边际比较的方法;林达尔并未构造
社会福利函数,而是用每个个体的效用评价作为分析原点;更重要的是,威克塞尔—林达尔均衡的研究目的并不仅限于提出市场模拟的效率判据这一建议,而是突出了
公共物品的决策程序,关注“讨价还价”过程中个体间的互动。透过此种
多边谈判的动态 过程,我们可以发现这实际上是一种
信息传播、个体互动、
知识扩散并积累的过程。
政策意义
税收水平的确定与本人享受
公共产品的意愿是相联系的,但是没有人愿意如实说出自己的实际受益情况和愿意分担的成本的水平。
在由千千万万个人组成的社会中,无法对每个人的
偏好及其真实
经济状况作出准确的判断和了解。
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即“白搭车”现象的存在使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低于所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