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赞庭,电影摄影师,1930年出生,台中丰原人。1949年台中一中(高中)毕业后即进入陈果夫成立的农业教育电影公司(中央电影公司前身)当练习生,学习摄影的相关技术。1950年,第一次参加电影拍摄工作,在《
恶梦初醒》中跟随王士珍担任摄影助理。1954年,农教改组为中影时,升任台中制片厂技术员。
1957年拍摄《爱情十字路》正式掌镜。次年因为兵役问题入军中服役,退伍后仍回中影任职,但却因为两年的空缺而无缘升任摄影师。这期间曾赴日本学习彩色摄影的技术,并受到日本写实风格的影响。1964年正式升任为中影公司的摄影师,时值国片由黑白片转为彩色片,中影将其外借给香港的天南公司,拍摄个人第一部国语彩色片《新婚大血案》。1965年拍摄国联的《菟丝花》,受到李翰祥的赏识,李翰祥以三倍于中影的薪资聘请林赞庭为国联公司的摄影师,然而受到刚回国的
白景瑞的劝说,白景瑞以「以后只要我当导演,摄影师一定是你林赞庭」一句话,留下了林赞庭,之后两人于1967年以《寂寞的十七岁》双双拿下最佳导演与最佳彩色摄影奖,奠定了他们在影坛的地位,并建立起两人长久且良好的合作关系。
1970年代,仍拍片不辍,并开始与新一代导演
刘家昌、
陈耀圻、王铭灿、万仁、
王童、
林清介等人合作。1981年因为自组的益丰片厂(赞益企业有限公司)业务繁重,申请自中影退休获准,从此致力片厂经营,提供广告片、MTV、电视节目摄制及器材租用等业务。
1991年,赴大陆拍摄好朋友电影公司的《
烧郎红》之后,为日本电通株式会社映像部广告片担任台湾外景制片迄今,并曾于1994年至1999年担任中国台湾地区电影摄影协会第三、四届理事长。
电影摄影作品迄今多达一百三十余部,除1968年以《寂寞的十七岁》获得第六届
金马奖最佳彩色摄影奖外,1973年,以《
爱的天地》获第十一届金马奖最佳彩色影片摄影奖;1974年,以《雪花片片》获第二十届亚洲影展最佳彩色摄影奖;1975年,以《
女朋友》获第十二届金马奖最佳彩色影片摄影奖;1976年,以与林鸿钟合摄的《梅花》获第十三届金马奖最佳彩色影片摄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