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肇元(1828-1886),字贞伯,优廪生,广西贺州
贺街镇寿峰西塘人街(今属八步区莲塘镇永庆村管辖)人,清代政治人物,官至二品贵州
巡抚。光绪十年(1884),坐事革职。病卒后,开复革职处分,恢复原官。次子为
林世焘。
林肇元,生于道光八年(1828)十月初六,清代广西贺州
贺街镇寿峰西塘人。
林肇元少小习武从文,博览群书,年轻时到
桂林秀峰书院读书。咸丰二年(1852)壬子科乡试考中副榜。咸丰七年,他随林家避兵乱入富川和湖南江华,咸丰九年林家到长沙,咸丰十年,父亲林峻高卒于长沙。为生活所迫,林肇元与胞弟林载亨、堂弟林武利三人在长沙加入湘军
刘岳昭(云南布政使
)部。
从军后,因中过副榜得以佐军务,很快成为刘岳昭的得力幕僚和参谋,以州判选用随军。后因军功一路升迁,以军功授贵州粮储兵备道。同治九年(1870)迁贵州按察使,同治十年因剿匪筹饷有功,朝廷赏林肇元花翎头品顶戴。光绪元年(1875年)九月十四日,林肇元由按察使升贵州布政使。光绪七年十月一日由布政使升为贵州巡抚,兼署贵州提督学政。后因妻子儿女陆续去世病倒,疏于政务,导致贵州府库空虚,光绪九年十一月,因御史弹劾,朝廷对林肇元给予革职处理。
光绪十二年(1886)正月初九,因病卒于长沙,
李鸿章为其撰写墓志铭,同年冬,朝廷开复他的革职处分,恢复原官,并念他平定贵州叛乱有功,赠从一品官职。
林肇元入军营后,参与援蜀援陕战事,尤以平黔立下大功。居黔20余年,整饬吏治,教民养桑蚕,兴修水利,储义仓以备荒,购书籍训士,并在苗瑶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兴办义学,政绩昭著。民众自发集资欲为其建生祠,肇元毅然劝阻,并将所集之资修桐梓山路200余里,建石桥4座。
林肇元配偶为周氏,次子为
林世焘,光绪三十年进士,民国时曾任临时参议会议员、行政院顾问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