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仲麟
宋朝官员
林仲麟(1173-1245年),字景仲,宁德二都梅溪人。宋绍熙五年(1194年),在太学考试得第一。他秉性忠直,为人称道。其时韩侂胄阴谋夺权,诬奏宰相赵汝愚擅权,赵汝愚被贬永州。林仲麟与杨宏中、张道、周端朝、蒋傅、徐范等6人上书为赵汝愚申辩。韩侂胄大怒,坐以不合上书之罪,将仲麟等6人放逐500里外编管。时称“庆元六君子”。开禧三年(1207年),韩侂胄诛死。嘉定元年(1208年),有旨褒录庆元上书杨宏中、林仲麟等6人。嘉定七年(1214年),仲麟登甲戌科特奏名,官终广东都府参军,赠忠谏大夫。林仲麟墓,位于蕉城区飞鸾镇飞鸾村栖云寺山前。
人物简介
林仲麟少时倜傥有大志。宋绍熙五年(1194年),初试太学第一,自此久居太学,以忠耿称著。
绍熙五年(1194年),权臣韩侂胄窃权误国,遭到赵汝愚、朱熹彭龟年等人反对,双方矛盾日益尖锐。
庆元元年(1195年),宋宁宗听信谗言,罢汝愚相位,并将其贬到永州。大臣中有奏请收回汝愚者,也相继遭祸。仲麟素来仰慕汝愚懿德风范,闻其因谗遭逐,遂偕同太学生杨宏中、周端朝、蒋傅、徐范、张衢等冒死联名上书,力驳“汝愚图谋不轨”之说,指出李祥、杨简吕祖俭等因替汝愚力辩而遭斥逐,已引发“六馆之士,拊膺愤怒”;并揭露李沐等奸佞诬陷汝愚的目的在于“欲尽覆正人,以便其私”。他们请求宁宗“念汝愚之忠勤,察祥、简之非党,明示好恶,旌别淑愿,窜沐以谢天下,还祥以收士心”。在奏章的末了,他们毅然表示:“为扶持正义”,“虽身膏鼎镬,实所不辞”。韩侂胄大怒,以“罔乱上书,煽惑国是”之罪名,将6人遣送到五百里外编营。仲麟怡然就道。时人称之为“庆元六君子”。
庆元三年(1197年),宁宗设立《伪学逆党籍》,朱熹学派的人横遭迫害,坐牢流放,被贬职者不计其数;仲麟名列伪党籍,遭受更大打击,但他始终刚毅不屈。
开禧三年(1207年),侂胄被礼部侍郎史弥远等密杀于玉津园侧。嘉定元年(1208年),南宋朝廷为朱熹议谥,道学派重新活跃。是年,仲麟奉旨褒录,免文解一次。后以文举特奏授广东府参军。不久,卒于任上。《宋史》称仲麟久居太学,忠耿有闻。卒后葬于宁德飞鸾出水湾,祀于乡贤祠和明经堂。
林仲麟墓
林仲麟墓,位于蕉城区飞鸾镇飞鸾村栖云寺山前。林仲麟系南宋“庆元六君子”之一。庆元元年(1195),宁宗罢赵汝愚相位,将其贬到永州。林仲麟素慕汝愚懿德风范,闻其因谗遭逐,遂偕同太学生杨宏中、周端朝、蒋博、徐范、张衢等冒死联名上书,力驳“汝愚图谋不轨”之说,韩侘胄大怒,以“罔乱上书,煽惑国是”之罪名,将六人遣送到五百里外编管。仲麟怡然就道。该墓现已塌陷,形制无考。1980年11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林仲麟墓和林国渝墓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资格的通告
位于蕉城区飞鸾镇山水湾村的宋林仲麟和飞鸾村的宋拙逸先生林国渝墓,于1980年11月由原宁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宁政综[1980]4号)。时经二十多年,现组织专家对上述2处古墓进行重新勘察论证,发现这2处古墓已破坏严重,不复存在。按照文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取消上述2处古墓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资格。
特此通告。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5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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