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松原市
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机构,作为
松原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
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提出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3.管理全市粮油、棉花、食糖和食盐等储备;监测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组织落实全市军粮供应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4.落实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5.根据国家和省、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6.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制定抽查计划,组织实施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推动粮食品牌建设,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开展产销协作和对口合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工作。
9.负责指导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⑵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地方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⑶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⑷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省、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我市储备物资收的进、储的好、调得动、用得上。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检改革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绩效考核、机构编制管理及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2.储备检查科。拟定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级储备小包装粮油、棉糖、食盐等收储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和体系建设的建议;组织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落实市级小包装储备粮和物资储备动用指令;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3.仓储安全科。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仓储
物流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的指导和监管;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粮指导检查;组织先进储藏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户安全储粮;负责仓储设施基建投资统计。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拟定并监督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
4.市场流通科。协调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购销政策;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粮油加工业行业管理及相关统计;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盐业等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全市粮食品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粮食品牌产业体系、质量体系、营销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粮食产业化及粮食科技进步工作;加快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积极实施粮食优质工程;负责粮食企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协作和对口合作。负责指导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和食盐专营法规的落实;制定储备盐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陈洋同志,负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陈庆丰同志,协助局长抓好机关行政事务,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市粮食集团公司。
副局长马宪军,协助局长抓好粮食仓储、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分管仓储安全科,粮食行业协会。
调研员陈宪良,协助局长抓好粮食行政审批、宏观调控、市场流通、科技产业、大米品牌、盐务管理、粮油监测及军粮供应工作。具体分管市场流通科、粮油监测站(军粮供应站)。
副调研员黄丽娜,协助局长抓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调用和监督检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考核,以及系统党群工作。具体分管储备监察科。
直属单位
按照松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宁江粮食分局等有关机构编制请求的批复》(松编发[1996]35号),于1996年9月8日成立松原市粮食局宁江分局,为松原市粮食局派出机构,负责宁江区粮食相关工作,市编办没有对其职能进行单独核定,规格为正科级。
(二)松原市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松原市军粮供应站)
负责贯彻执行《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粮食系统所属企业的粮油产品、商品质量进行检测;负责检验、防治人员考核培训;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检测业务;负责全市质量标准化工作,执行粮食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粮食卫生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根据国家下达的军粮供应计划做好军供粮源的协调、组织、安排工作,及时将国家下达的军粮差价补贴款,按专户预拨给各县粮食局,按军供价与结算价的有关规定,做好对上、对下年度差价补贴结算工作;做好军用粮票的管理、汇缴、上交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康文明
副局长:刘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