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象伟高中毕业后,于1934年8月~1938年4月,在浙江图书馆阅览室任管理员,1938年5月~7月,在浙江遂昌作抗日宣传,1938年7月~1943年1月在贵州遵义浙江大学师范学院学习毕业,1943年2月~7月,在重庆女子师范学校当实习教师,1943年8月~1946年7月,在
重庆中央大学教育心理研究所学习毕业,1946年~1949年7月,历任上海师范专科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讲师,1949年8月起,任
洋泾中学、五爱中学校长,1955年9月~1956年3月,任嵩山区人民委员会副区长,1956年3月~1959年12月,任邑庙区人民委员会副区长,1960年1月起任南市区第四、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副区长。他除分管文教外,还兼任区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直至“文化大革命”开始。“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靠边,长期患肝病,终因肝腹水不治逝世。
李象伟在任五爱中学校长期间,组织教师学习先进经验,深入理化、语文教研组,通过教研、听课总结,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提高质量。他经常深入师生群众,关心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善于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深受师生爱戴,1956年调离学校前曾被推举为市优秀校长。
李象伟担任副区长后,分管文教、体育工作。他不尚空谈,不作表面文章,深入到学校及教师学生中,倾听意见,了解情况,帮助基层干部研究分析。每学期开学之前或期末结束阶段,他总要深入到几所学校,与基层同志共同研究,或制订计划,或总结经验,发现先进苗子,即予扶植。平时经常下学校听课,参加学校的一些会议与活动。他平易近人,谈话和颜悦色,善于启发诱导,经常提醒学校教师和体委干部,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要遵循教育规律办学,不能急于求成、搞形式、搞突击,一定要循序渐进,讲究实效,始终把“育人”目标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