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甫平,男,汉族,1958年4月出生,
通城五里人,大学
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81.09—1982.03 通城县广播局干部;
1982.03—1983.07 通城县委宣传部干部;
1983.07—1984.08 通城县委办公室干部;
1984.08—1985.03 通城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85.03—1986.01 通城县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86.01—1991.10 通城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1.10—1991.11 通城县委办公室主任;
1991.11—1993.12 通城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研究室主任(1993.05增补为县第八届县委委员);
1993.12—1999.01 通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1999.01—2002.02 通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1999.05当选为咸宁市纪委委员);
2002.02—2005.01 通城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2004.04再次当选为咸宁市纪委委员);
2005.01—2005.12 通城县委副书记、咸宁市纪委委员;
2005.12—2011.11 通城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咸宁市纪委委员(至2007.01);
2011.11 通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11.11当选为县第十三届县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