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毕业于
安徽大学中文系,同年9月考入
西南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专业,师从常怡教授研习民事诉讼法。1985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代司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强制执行法研究会副会长,
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
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曾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1997年获安徽省先进工作者称号,2006年被评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多次获省部级科研奖励,其中1998年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1年获安徽省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2年、2006年获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一次,2005年获江苏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民事证据立法与民事证据制度的选择》一文获2002年度司法部优秀教材与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民事诉讼法原理》一书获2002年度司法部优秀教材与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二)。
《民事举证责任研究》一书获安徽省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民事审判中的调审分离》一文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一文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主持科研项目10余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研究课题、司法部课题等。
参加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民事诉讼法》教材编写,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诉讼法与律师制度》的编写。曾主持
哲学社会科学国家“九五”规划“民事证据法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事证据立法”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