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弥逊(1085年-1153年),字似之,号筠西翁、筠溪居士、普现居士等,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宋朝官员、词人。
人物生平
李弥逊,约生于
宋神宗元丰中,卒于
宋高宗绍兴二十三年,年约七十二岁左右。
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进士,调
单州司户。
政和四年(1114)除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八年,擢
起居郎,因上封事
剀切,
贬知卢山县。宣和七年(1125),知
冀州。
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召为卫尉少卿,出知
瑞州。高宗建炎元年(1127),除
淮南路转运副使。绍兴二年(1132),知
饶州。五年,知吉州。七年,迁
起居郎,试中书舍人。八年,试
户部侍郎。九年,因反对议和忤
秦桧,出知漳州。十年奉祠,归隐福建连江西山。
绍兴二十三年(1153)卒。
著述名录
李弥逊和
李纲是好朋友,政治主张相同,诗歌酬答也很多。
钱钟书认为他的诗不受
苏轼和
黄庭坚的影响,命意造句都新鲜轻巧,在当时可算独来独往。著有《
筠溪集》二十四卷(《
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又《甘露集》(《
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二八),已佚。《
宋史》卷三八二有传。
代表作品
小雨丝丝欲网春,落花狼藉近黄昏。
车尘不到张罗地,宿鸟声中自掩门。
问舍谁人村远近,唤船别浦水东西。
望与游云奔落日,步随流水赴前溪。
樵归野烧孤烟尽,牛卧春犁小麦低。
江城烽火连三月,不堪对酒长亭别。休作断肠声,老来无泪倾。
人物墓葬
李弥逊墓位于县城南覆釜山下石门寺侧。坐西朝东,石构凤字形,二层墓坪,陵园呈落阶式长方形,规模颇大。墓前竖碑刻有“宋绍兴
户部侍郎李公弥逊之墓”。陵园两旁排列文武官员石像、蹲狮、石马、石羊各一对,左右对视,雕工精细,线条分明,形态逼真。民国时期墓地被挖,墓内文物被盗。1959年建南宫水库后,墓葬淹没,仅露一对
文臣石像。
文献记载
宋史文载
李弥逊,字似之,苏州吴县人。弱冠,以上舍登大观三年第,调
单州司户,再调阳谷簿。政和四年,除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引见,特迁校书郎,充编修六典校阅,累官起成郎。以
封事剀切,贬知卢山县,改奉嵩山祠。废斥隐居者八载。
宣和末,知冀州。金人犯河朔,诸郡皆惊备,弥逊损金帛,致勇士,修城堞,决河护堑,邀击其游骑,斩首甚众。兀术北还,戒师毋犯其城。
靖康元年,召为卫尉少卿,出知瑞州。二年,
建康府牙校
周德叛,执帅宇文粹中,杀官吏,婴城自守,势猖獗。弥逊以江东判运领郡事,单骑扣贼围,以
蜡书射城中招降。贼通款,开关迎之,弥逊谕以祸福,勉使勤王。时
李纲行次
建康,共谋诛首恶五十人,抚其余党,一郡帖然。
改淮南运副。后奉兴国宫祠,知
饶州,召对,首奏“当坚定规模,排斥奸言”。又谓:“朝廷一日无事,幸一日之安,一月无事,幸一月之安,欲求终岁之安,已不可得,况能定天下大计乎?”帝嘉其谠直。辅臣有不悦者,以直宝文阁知吉州。陛辞,帝曰:“朕欲留卿,大臣欲重试卿民事,行召卿矣。”
七年秋,迁
起居郎。弥逊自政和末以上封事得贬,垂二十年,及复居是职,直前论事,鲠切如初。冬,试中书舍人,奏六事曰:“固蕃维以御外侮,严禁卫以尊朝廷,练兵以壮国势,节用以备军食,收民心以固根本,择守帅以责实效。”时驻跸未定,有旨料舟给卒以济宫人。弥逊缴奏曰:“六飞雷动,百司豫严,时方孔艰,宜以宗社为心,不宜于内幸细故,更勤圣虑,事虽至微,惧伤大体。”帝嘉纳之。试户部侍郎。
秦桧再相,惟弥逊与
吏部侍郎晏敦复有忧色。八年,弥逊上疏乞外甚力,诏不允。赵鼎罢相,桧专国,赞帝决策通和。金国遣乌陵思谋等入界,索礼甚悖,军民皆不平,人言纷纷。桧于御榻前求去,欲要决意屈己从和。
枢密院编修官
胡铨上疏乞斩桧,校书郎
范如圭以书责桧曲学背师,忘仇辱国,
礼部侍郎曾开抗声引古谊以折桧,相继贬逐。
弥逊请对,言金使之请和,欲行君臣之礼,有大不可。帝以为然,诏廷臣大议,即日入奏。弥逊手疏力言:“陛下受金人空言,未有一毫之得,乃欲轻祖宗之付托,屈身委命,自同下国而尊奉之,倒持太阿,授人以柄,危国之道,而谓之和可乎?借使金人姑从吾欲,假以目前之安,异时一有无厌之求,意外之欲,从之则害吾社稷之计,不从则衅端复开,是今日徒有屈身之辱,而后患未已。”又言:“陛下率国人以事仇,将何以责天下忠臣义士之气?”力陈不可者三。
桧尝邀弥逊至私第,曰:“政府方虚员,苟和好无异议,当以两地相浼。”答曰:“弥逊受国恩深厚,何敢见利忘义。顾今日之事,国人皆不以为然,独有一去可报相公。”桧默然。次日,弥逊再上疏,言愈切直,又言:“送伴使揣摩迎合,不恤社稷,乞别选忠信之人,协济国事。”桧大怒。弥逊引疾,帝谕大臣留之。时和议已决,附会其说者,至谓“向使明州时,主上虽百拜亦不问”,议论靡然。赖弥逊廷争,桧虽不从,亦惮公论。再与金使者计,议和不受封册,如宰相就馆见金使,受其书纳入禁中,多所降杀,惟君臣之礼不得尽争。
九年春,再上疏乞归田,以徽猷阁直学士知端州,改知漳州。十年,归隐连江西山。是岁,兀术分四道入侵,明年,又侵淮西,取
寿春,竟如弥逊言。
十二年,桧乘金兵既败,收诸路兵,复通和好,追仇向者尽言之臣,嗾言者论弥逊与赵鼎、
王庶、
曾开四人同沮和议。于是弥逊落职,十余年间不通时相书,不请磨勘,不乞任子,不序封爵,以终其身,常忧国,无怨怼意。二十三年,卒。朝廷思其忠节,诏复敷文阁待制。有奏议三卷,
外制二卷,《议古》三卷,诗十卷。弟弥大。
弥大字似矩,登崇宁三年进士第。以大臣荐召对,除
校书郎,迁监察御史。假太常少卿充
契丹贺正旦使。时传闻燕民欲归汉,徽宗遣弥大觇之。使还,奏所闻有二:“或谓彼主淫刑灭亲,种类畔离,女真侵迫,国势危殆为可取;或谓下诏罪己,擢用耆旧,招赦盗贼,国尚有人未可取;莫若听其自相攻并。”迁
起居郎,试中书舍人,同修国史。
童贯宣抚永兴,走马承受白锷恃贯不报师期,朝廷止从薄责。弥大缴奏,以为边报不至,非朝廷福。锷坐除名,弥大亦出知光州。移知鄂州。召为给事中兼校正御前文籍详定官,拜
礼部侍郎。
金人大举入侵,
李纲定城守之策,命弥大为参议,与纲不合,罢。未几,除
刑部尚书。初,朝廷许割三镇畀金人,既而遣
种师道、师中援河北,姚古援河东,弥大上疏乞起河东西境麟、府诸郡及陕西兵以济古之师,起
河东路及京东近郡兵以济师道、师中之师,为腹背攻劫之图。遂除弥大河东宣抚副使。
张师正领胜捷军败于河东,溃归,弥大诛之。复遣余卒援真定,余卒叛。
宣抚罢,命弥大知陕州。河东破,小将李彦先来谒,言军事,弥大壮之,留为将,戍崤、渑间以遏敌。诏遣使召援,弥大未敢进。会永兴帅
范致虚纠兵勤王,檄弥大充诸道计议。行至方城,道阻,乃率众赴大元帅府。
建炎元年,除知
淮宁府。到郡未几,杜用等夜叛,弥大缒城出,贼散乃还,坐贬秩。寻召为
吏部侍郎。帝如杭州,命权
绍兴府,试
户部尚书兼侍读。
吕颐浩视师,以弥大为参谋官。弥大奏:“
王导、
谢安为都督,未尝离朝廷,今边圉幸无他,颐浩不宜轻动。”又言:“已为天子从官,非宰相可辟。乞于诸军悉置军正,如汉朝故事,以察官、
郎官为之。陛下必欲留臣,当别为一司,伺察颐浩过失。”忤旨,出知
平江府。
中丞沉与求劾弥大谋间君臣,妄自尊大,夺职归。起知静江府,奏广西边防利害。入为工部尚书。未几,罢去。广西提刑韩璜劾其在静江日断强盗死罪,引绞入斩,贬两秩。绍兴十年卒,年六十一。
论曰:宋既南渡,日以徽宗梓宫及
韦后为念。
秦桧主和,甘心屈己。
张焘连章论列,谋深虑远,其言取必于天,岂忘宗社之仇哉,亦曰相时而动耳!惜其利泽专于蜀也。
黄中不党不阿,明察料敌,立朝忠实,退不忘君。道夫受知
张浚,忧国而不为身谋。曾几积学洁行,风节凛凛,陈尝胆枕戈之言,以赞亲征,亦壮矣哉!勾涛直节正论,不受桧私,洁身归老。弥逊、曾开同沮和议,废绌以没,无怨怼心,所谓临大节而不可夺者欤!